活动图集   报告视频   现场直播
沙龙活动   纸媒   新品发布 
展会图集   企业声音   专家视角
人物专访   策划   在线投稿
光伏太阳能      电池     水电      核电      碳管家    

资讯

视听

独家

河北:应将充换电设施用电需求纳入配电网规划 加强配套电网建设与改造
来源: |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 2023-06-15 | 280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6月2日,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印发《加快推动农村地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新能源汽车下乡和乡村振兴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通知。

《意见》指出,统筹规划布局农村地区公共充电基础设施。支持各市、县(区、市)人民政府结合实际统一规划布局县乡村公共充电网络,并做好与国土空间规划、配电网规划等有效衔接,加快实现新能源汽车充电站“乡乡全覆盖”、充电桩“村村全覆盖”。

加快推进农村地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农村地区既有居住区充电设施建设,因地制宜开展充电设施建设条件改造,具备安装条件的居住区可配建一定比例的公共充电车位。严格按照《河北省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管理标准》(DB13(J)/T 8463-2022)落实充电基础设施配建要求,推动固定车位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以满足直接装表接电需要。

加大充电网络运营管理支持力度。鼓励有条件地方出台农村地区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用地减免等专项支持政策。利用所属各级政府新基建专项债券与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等工具,支持符合条件的高速公路及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服务区(站)、公共汽电车场站、汽车客运站和旅游景区等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统筹考虑乡村级充电网络建设和输配电网发展,加大用地保障、廊道通行等支持力度,应将充换电设施用电需求纳入配电网规划,加强配套电网建设与改造,增强农村电网的支撑保障能力,为新能源汽车规模化推广应用提供可靠的电力支撑。到2025年,省域内国省干线服务区实现100%配置充电基础设施目标。到2030年,对实行两部制电价的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免收需量(容量)电费,放宽电网企业相关配电网建设投资效率约束,全额纳入输配电价回收。

原文如下: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加快推动农村地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新能源汽车下乡和乡村振兴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直有关部门,河北省电力公司、冀北电力公司,有关充电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更好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和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发改综合〔2023〕545号)精神,聚焦解决相关制约问题,推动新能源汽车下乡,引导农村居民绿色出行,促进乡村全面振兴,我们研究制定了《加快推动农村地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促进新能源汽车下乡和乡村振兴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6月2日

加快推动农村地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新闻    人才    直播     讲堂
| 热点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