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十堰市清洁能源产业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
《方案》指出,构建智慧坚强电网。建成以500千伏十堰变、汉水变为支撑,形成南、北2个220千伏环网,中部3条220千伏链路“两环三链”结构的坚强主电网,保障十堰电力可靠供应与外送。争取十樊一、二回500千伏线路武当山段同塔改造工程落地,进一步提升电力外送能力。争取丹江口市北部汇集站落地,在北部形成“汇集站+汉水变”的新能源消纳通道。争取竹溪县汇集站落地,在南部形成“汇集站+潘口”外送线路的新能源消纳通道。
做大做强新能源平台。以十堰绿能新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为服务咨询支撑单位,以市城控新能源开发公司为主力军,加快建设新能源产业平台,支持平台公司与各县市区优质企业战略合作,统筹推进我市新能源开发、微电网建设、绿能指标争取等相关工作,为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原文如下:
十政办发〔2023〕21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十堰市清洁能源产业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十堰市清洁能源产业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3年5月31日
十堰市清洁能源产业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一主四优多支撑”产业发展的安排部署,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入贯彻落实“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重点做好“源、储、网、平台”四篇文章,促进清洁能源大规模发展、高比例利用,为建成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提供充足的能源保障。
二、主要目标
(一)总体思路
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能源安全为核心,立足现有能源产业发展基础和资源优势,重点做好“源、储、网、平台”四篇文章,大力发展光伏发电,有序推进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建设,加强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国有平台公司与各县市区合作,统筹推进新能源开发、绿能指标争取等相关工作,为我市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建设提供坚强的清洁能源保障。
(二)发展目标
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到2025年,清洁能源装机规模达到705万千瓦,清洁能源发电量达到185亿千瓦时,清洁能源产业产值达到100亿元。
清洁能源产业发展预期目标

1.加快清洁能源开发。推进光伏、抽水蓄能、生物质能等资源开发利用,清洁能源装机规模达到705万千瓦,产值达到7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