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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哈尔滨:持数字经济园区、数字基础设施企业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 不受电压等级和用电量限制
来源: |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 2023-06-15 | 263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九、加强数字经济领域人才引培。对数字经济领域引进人才,按照我市人才政策有关规定给予支持,对引进的数字经济领域项目团队和高端领军人才按规定给予工资性收入增长、科技成果参与分配、住房、医疗保障和子女入托入学等方面优惠政策。支持在哈高校建立以数字经济领域为核心的现代产业学院,对获批国家级、省级现代产业学院的高校院所,分别给予200万元和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

十、加强要素保障。支持为光纤网络、通信机房、管道、铁塔、基站等数字基础设施建设预留空间。建立通信基站用电报审安装绿色通道,支持具备条件的5G基站转供电改直供电。支持数字经济园区、数字基础设施企业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不受电压等级和用电量限制。对符合条件的大数据中心、超算中心等算力基础设施企业给予5分/度的电费补贴。(责任单位:市资源规划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国网哈供电公司,各区县市政府)

本政策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5月25日。原《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哈尔滨市支持数字经济加快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哈政规〔2022〕7号,以下简称原《通知》)同步废止,并将原《通知》执行期间的未尽事宜延续至本政策执行。对同时符合本政策及市其他扶持政策规定的单位和项目,按照从高不重复原则给予支持,另有规定的除外。

各区县(市)可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其他支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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