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强化监督检查。将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纳入交通运输厅2023年重点工作调度清单,加强督查、巡查和约谈,定期对各项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调度通报,对工作进展缓慢的预警督办。请五市和宁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厅属有关单位、厅机关有关处(室)、高速公路建设及经营管理企业,分别于2023年6月25日和12月25日前,向厅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半年和全年工作情况。(牵头处室:厅科技处;落实单位:厅机关有关处室,厅属有关单位,各市、县〔区〕交通运输局、宁东管委会建设和交通局,高速公路建设及经营管理企业)
(十三)强化宣传培训。结合全国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绿色出行宣传月和公交出行宣传周等活动,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大力宣传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动态和经验做法,充分展示行业绿色低碳发展成效,广泛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推进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科学知识普及,将有关内容纳入交通运输系统干部理论学习培训内容。(牵头处室:厅人事与老干部处、政策法规处、运输和海事管理处、科技处;落实单位:厅机关有关处室,厅属有关单位,各市、县〔区〕交通运输局、宁东管委会建设和交通局,高速公路建设及经营管理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