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招标范围本批次框架招标范围包括120-360kW一体式充电机、15-80kW一体式充电机、交流充电桩、分体式充电机4个物资品类,需求单位为广东、广西、云南、贵州、海南电网公司和深圳供电局。
(三)标的物清单


备注:
除不受限制的特殊包外,一个投标人在一个品类中最多只能中不超过最大中标包数的标包。2.如某个品类的需求单位实际需求数量或金额较少,不能满足框架分配比例的,最终比例以实际签约情况为准。根据技术要求或实际需求,可按实际要求选择供应商。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通用资格:

注:
业绩要求时间以月为单位,近三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
如包内存在不同类别的设备材料,投标人须分别满足包内各类别设备材料的商务资格及技术要求方可视为满足此包的资格要求。
对于同一标包内的特殊要求设备、新产品或个别规格超出了上述要求的非标设备,由评标委员会参照资格要求进行评议,决定是否认同其符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