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二)完善社会福利设施。适应残疾人服务需求,科学确定专业化残疾人康复、托养、综合服务设施结构和分布,优化资源配置,确定适宜建设规模。支持人口较多的旗县区建设民政精神卫生福利机构,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精神卫生福利设施建设与运营。推动儿童福利机构纳入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机构,建设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和保护工作站,支持建设具有专业水平儿童福利类社会组织。充分利用现有社会福利设施建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或救助站,实现救助管理服务网络全覆盖。探索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一点多用”,统筹设立幼儿园、托育点、养老服务站、体育健身设施、微型消防站、食堂和公共阅读空间。推进家政服务进社区,支持第三方机构参与运营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推进殡葬服务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市民政局、残联)
六、加强历史文化和生态保护,提升县城人居环境质量
(二十三)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县城建设更新要充分体现历史文化内涵,注重保护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和历史文化街区,加强重点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推进长城、黄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加强革命文物、红色遗址、文化遗产保护,活化利用历史建筑和工业遗产,保护好历史地段、自然景观、人文环境。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入县城建设,打造一批文化特色鲜明的旅游休闲县城和街区。全面提升城市设计水平,严禁随意拆除老建筑,大规模迁移砍伐老树。鼓励建筑设计传承创新,推进历史文化建筑测绘工作。(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住建局、文旅广电局)
(二十四)打造蓝绿生态空间。完善生态绿地系统,依托山水林田湖草沙等自然基底建设生态绿色廊道,利用周边荒山坡地和污染土地开展国土绿化。坚持简约适用,实施“300米见绿、500米见园”行动,因地制宜建设街心绿地、绿色游憩空间,审慎推进郊野公园建设,引导中心城区“留白增绿”。加强河道、湖泊等湿地生态和水环境修复,合理保持水网密度和水体自然连通。加强黑臭水体摸排和治理,开展河湖岸线生态化改造,恢复和增强水体自净能力。(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水务局、生态环境局、林草局)
(二十五)推进生产生活低碳化。推动能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利用,引导非化石能源消费和分布式能源发展,在有条件的旗县区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逐步提高县城清洁能源消纳比例。加大主要污染物治理力度,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深入推进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大力发展绿色建筑,推广装配式建筑、节能门窗、绿色建材、绿色照明,全面推行绿色施工,到2025年绿色建筑全面实现,建筑能耗和碳排放增长趋势得到有效控制。推动公共交通工具和物流配送、市政环卫等车辆电动化,鼓励有条件县城开展氢能汽车使用试点。大力推广节能低碳节水用品和环保再生产品,减少一次性消费品和包装用材消耗,持续开展“光盘行动”。(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城管执法局、工信局、发改委、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农牧局、商务局、文旅广电局、市场监管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供销社、邮政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