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方案发布
预警发布后,瑞安市供电局要积极向上级供电部门汇报沟通争取支持,通过加大水力发电等措施,尽可能弥补或缩小电力供需缺口,瑞安市有序用电办公室根据实际电力供需情况启动A-F级有序用电方案。
(三)方案执行
有序用电执行期间,市发改局牵头组织合署办公,利用负荷管理平台监测、统计有序用电执行情况,确保压限指标执行到位。当发现不执行有序用电规定的情况时,第一次由各乡镇(街道)会同供电局有关人员通过录音电话进行警告,第二次则按程序派检查组实施用户侧限电措施,并对符合条件的用户接入跳闸回路。对屡次不执行有序用电、蓄意破坏负控装置,逃避错峰用电的用户,市供电局对具备跳闸条件的用户编入限电黑名单,在用电高峰电网紧张时,首先对该类用户进行限电操作。
实施亮化工程节能管理。暂时关闭瑞安市滨江大道(外滩)、塘河沿线、万松路等主要干道以及商业综合体亮化照明。路灯晚上10点之后按照50%的比例实施降功率运行。实施公共场所节能管理。对公共机构、教育、卫生、文化系统、大型商场、超市、娱乐场所实施控电节能管理,除特殊要求外,暂停使用空调及取暖设备。实施电梯节能管理。对公共机构、商务办公场所、娱乐场所范围内的电梯施行三层以下暂停使用。
市发改局下达取消有序用电方案指令后,各乡镇(街道)、供电所应及时通知相关用户恢复正常生产秩序。
六、工作要求
(一)完善负荷管理工作机制。要会同当地供电企业,进一步深化“合署办公,联合执法”机制,积极做好宣传沟通,引导企业有序开展错峰、避峰,严格负荷管理执行程序,履行提前告知用户义务,对需要负荷控制的企业,通过公告、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及时向电力用户发布信息;严格做好居民生产生活和重要用户电力保供。加强用电形势和节能宣传,引导用户安全用电、科学用电、节约用电。鼓励发挥增量配电公司、售电公司、直购电大用户等市场新主体在负荷管理工作中的作用。
(二)提高负荷管理应急响应能力。要充分考虑特高压以及重要省际受电通道故障停运以及自然灾害等突发情况对本地供用电可能带来的影响,迭代完善负荷管理应急响应机制,启动修编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实施联合演练,进一步提高应对突发和紧急情况的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
(三)充分发挥负荷管理平台作用。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发挥负荷管理系统作为负荷管理工作载体作用,确保负荷实际监测能力达到本地区最大用电负荷的90%以上。有序用电的方案编制、执行、调整等全过程纳入负荷管理系统。对于故意破坏负荷管理终端、拒不执行错避峰措施等情况,要加大执法查处力度,确保有序用电方案顺利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