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工作要求
(一)申报单位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工商注册和税收解缴关系在川渝分属行政区域内。近三年来经营发展正常,不涉及破产、重组、停牌等重大事项,无重大失信记录及其他违法行为等。申报的技术、装备、产品知识产权明晰,符合国家质量、安全、能耗、环保等方面的标准和要求,具有先进性、引领性和示范性,环境、经济和社会效益良好。
(二)各市(州)、各区(县)经信部门加强对本地区列入四川省绿色低碳先进适用技术、装备、产品推荐目录的单位进行跟踪指导和动态管理,按要求汇总整理相关资料,于每年6月1日分别报送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和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此项工作不得违规向申报单位收取任何费用。
(三)各级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认真摸排梳理,组织和指导有关单位认真准备申报材料(见附件1),一式两份装订成册,并将电子版和纸质版资料于2023年6月9日前分别报送指定邮箱和地址。
电子邮箱:1092715770@qq.com(四川)
cqjienengchu@163.com(重庆)
邮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人民东路66号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环境和资源综合利用处;
重庆市渝北区云杉南路12号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节能与综合利用处。
附件:1.工业领域绿色低碳先进适用技术、装备、产品申报材料
2.工业领域绿色低碳先进适用技术、装备、产品申报汇总表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3年4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