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浙江义乌发布恒风新能源水资源光储充换电站工程设计招标公告,该项目包含车位光伏棚、储能、分体式直流充电桩和充电终端等其他,投资估算约1300万元。
恒风新能源水资源光储充换电站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恒风新能源水资源光储充换电站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义乌市恒风新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公司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现决定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工程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义乌市;
2.工程规模:项目范围内的场站平整硬化、雨污水管网等市政及附属、树木砍伐、原围墙拆除及规调后围墙砌筑、部分清除后步道重新规划、车位光伏棚、储能、分体式直流充电桩和充电终端等其他,投资估算约1300万元。以上工程概况规模仅供参考,具体以实际为准。
3.招标内容:本工程承担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相关报建配合;施工及设备等招标配合,并承担图纸会审、技术交底、施工现场服务、竣工验收后续服务等各项内容。
有专业设计确需另择专业(或专项)设计单位进行专业(或专项)工程设计的,由中标人负责将其专业(或专项)工程设计分包给具备相应的设计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分包设计单位的选择必须经过招标人及相关部门审核同意,其设计成果在符合规范要求的基础上还必须完善到使招标人认可,相关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合同价格不作调整。
4.服务期:30日历天。
二、报名条件
1.企业资质及等级要求: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项目主设计负责人资格: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市政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自投标截止日起向前24个月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4.决标前,招标人将核查项目负责人2023年2月至2023年4月其中任意一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险情况。
5.根据《关于在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应用信用报告的通知》(义行服管〔2017〕17号)规定,信用等级为D类、E类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以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查询的上一个月企业信用等级为准)。
6.根据《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发改法规〔2018〕457号)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的实施意见》(义行服管〔2018〕23号)规定,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惩戒对象)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以招标人在资格审查时间查询的网站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