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20kV 送出线路和对侧改造的 EPC 工程,包括但不限于:
2.1、220kV 送出线路及对端站全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勘察设计、征租地、所有设备和材料采购、施工、试验(交接及线路实测等)、调试、对端站协调及其它费用(接入协调、停电办理、停电损失补偿、间隔及设备共用、接入设备服务及所有等费用)、验收、并网等一切工作;
2.2、220kV 送出线路所有手续办理(项目送出线路需要穿越若干条高压线路,承包人需要协调相关部门取得同意穿越的相关文件并完成穿越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路径协议、选址意见书、可研报告及意见、项目核准批复、节能登记表、环评报告及批复、水保报告及批复、地灾报告及评价审查文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林业报告及批复、土地手续办理、质量监督注册及验收、能监办备案、防雷验收、电网验收、环保验收、水保验收、档案验收、项目竣工验收文件等;
3、项目整个线路参数计算、线路及光伏电站保护定值计算,地调、备调、山西省调通信的接口服务。
4、整个项目环境保护工程、水土保持工程按照环评报告及水土保持方案的要求进行二次设计、施工和监测,配合环保监理、水保监理的相关工作,并负责生态环保及水土保持的验收工作,保证项目通过环保、水保验收。工程措施部分 2年质保,植物措施部分 2 年成活率保障。
5、整个项目的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工程。
6、负责道路、水、电、通信系统接入(包括发包人和监理单位的办公场所),工程竣工验收前施工及生活用电、用水。
7、负责提供发包人项目公司、监理单位办公用场所,以及办公场所的维护。8、负责本项目测量控制网的统一测设、复测、维护(含竣工验收前沉降观测)和管理。
9、承包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报发包人批准后,负责在现场设计并修建承包认为需要的任何临时设施(包括临时生产、生活与管理房屋、现场道路、需硬化场地、供水、供电、通讯、管理网络等设施)。并在合同工程竣工或在承包人使用结束时,按发包人的要求拆除或无条件的移交发包人。
10、承包人要保证场内道路满足本项目所有设备和材料的运输、卸货保管及设计要求。
11、负责本项目的现场施工区和生活区安保工作。
12、移交前对组件进行全面清洗一次,对光伏区植被进行全面清理。
13、承包人承担本项目所有的建设用地费、工程前期费(含获取全部法律手续的费用)、承包人供货的设备监造费、项目咨询服务费、项目技术经济评审费、工程质量检查检测费、项目验收费、工程保险费、水土保持赔偿费等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①、负责永久征用、长期租地、临时租地(如有,含耕地占用税)、余物清理、拆迁补偿、林地补偿、林木补偿、森林植被恢复、施工用地附着物补偿、青苗赔偿、安置补偿费、地方政府关系协调及相关手续办理等;负责为满足项目建设所需的所有其他临时用地手续办理及补偿等所发生的全部工作及所涉及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涉及的地上附着物(包含线杆、坟地等)、地下管线、地埋电缆、地埋光缆等一切工作协调、迁移及保护工作,青苗补偿、测量、植被恢复等工作直接或涉及的全部费用。②、负责项目备案、接入系统报告及批复、县市各部门核查文件、水保方案及批复、泉域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批复、文物手续办理(如需)、洪评审查意见(如需)、生物多样性评估报告及批复(如需)、永久和临时使用林业报告和批复(负责临时使用林地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树木补种并按相关要求进行养护)、砍伐作业手续办理(如需)、勘界报告、地灾批复、调规报告、项目用地预审及规划选址意见批复、压覆矿产批复(项目位于山西省大同煤田马道头井田(石炭二叠系)煤炭勘探区,压覆重要矿产,承包人需要协调相关部门在发包人要求的时间内取得允许压覆矿产的批复文件)、社稳评估审查意见、节能审查意见、土地复垦报告编制及手续办理、国土用地报批、不动产测量报告、永久征地招拍挂、不动产权证办理、建设用地规划、建设项目工程规划、施工许可证、安全“三同时”、职业卫生“三同时”、土地租赁合同签订、消防备案、开工证明文件、能监办工程备案、可再生能源质监站注册及各次验收、发电业务许可证等;以发包人名义办理并网前发电手续(安全性评价、签订并网调度协议、购售电合同、供用电合同、办理发电许可证等);以发包人名义完成本项目投资、建设、投运涉及其他全部行政审批事宜。③、除组件之外的主要设备的监造(逆变器、箱变和主变等)。④、负责承担本项目技术经济评审(包括可研评审)相关费用,配合后评价。⑤、承包人承担质量检测机构对工程建设质量进行检查、检测、校验所发生的费用,负责质监过程中发生的会务组织、协调及咨询费等全部费用。⑥、负责主体工程、线路、防雷、档案、消防、环评、水保、安全、职业卫生等专项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⑦、工程保险。⑧、其他税费。⑨、如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发生土地使用税,费用包含在承包人合同价格中。⑩、承包人办理手续需满足国家电投集团公司合规性清单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