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搭建园区创新平台载体。加快赤峰工业产业创新研究院建设,加快推进一批关键共性技术攻关项目、重点创新成果产业化项目和创新能力提升项目。加强重点企业与高校和科研院所等各类优势科技资源协同创新和技术攻关,不断拓展与浙江大学合作深度,探索开展委托运营,强化全市内工业领域创新资源融合,引导各类创新资源向园区集中。依托老虎云工业互联网等数字化新基建平台项目,推进数字化转型改造,积极推动企业上云,以数字化改造、企业上云、物联网与大数据融合为路径,打造一批信息化项目、数字车间、智能工厂。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加快培育一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小巨人企业、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独角兽企业和瞪羚企业。
(六)进一步理顺开发区体制机制。以党建引领园区高质量发展工作全局,促进规范运行和科学决策,建立健全相应管理机构和工作机制,统筹推进高新区高质量发展。明晰责权管理边界,进一步厘清高新区管理机构与属地政府之间的经济发展与社会管理职责,双重管理,以属地管理为主,最大限度释放“赋权扩能”红利,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按照“审批权限就高,服务程序从优”原则统筹三区政府和市直部门对高新区(园区)政务服务赋权放权。
(七)完善园区经济运行体系。按照分级分类、绩效导向原则,建立高新区经济指标日常统计、运行监测工作机制,落实对入园企业年度考核奖惩体系,提高数据共享水平。定期召开赤峰高新区“一区四园”经济分析联席会议,加强对“一区四园”经济运行调度,分层分类推进经济运行调度工作,准确把握园区整体经济运行态势。加快智慧园区平台升级建设,构建部门数据打通、上下联动的信息系统平台,实现园区、企业联网,信息协同共享。
(八)加强园区要素保障。以加强“一区四园”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为重点,提升承接保障能力。推动建设叶赤铁路扩能改造、东山产业园铁路枢纽等重点工程,实施公路网络“加密计划”,实现铁路网络互联互通,构建完善对内、对外高效便捷的交通运输体系。提高能源、通讯保障水平,推动实施增量配电网、园区绿电项目,推进赤峰高新区新能源基地建设。加快推进以5G、物联网、工业互联网等为代表的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信息基础设施网络体系。通过“管委会+公司”模式,支持开发区(园区)运营主体开展开发建设、资本运营、招商引资、产业培育等多元化经营,通过发行债券、股权投资等方式提高资本运作能力,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开发区(园区)发展。
(九)加强督查考核。坚持目标导向,遵循市场规则,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机制,将实施情况纳入相关地区、市直相关部门年度绩效考核,加强实施动态监测与跟踪分析,确保方案顺利实施、取得实效。对获批项目未按实施方案建设、项目建设进度明显缓慢、未按时限要求建成投产的企业,视情况做出限期复工或废止项目建设的决定,并沿产业链引入相关项目,对闲置土地进行盘活腾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