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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120天进行第二期订单分配。每个中标人第二期可分配金额为第一期剩余标的总金额*中标比例。每个中标人分配订单不超过该中标人当期可分配金额。
若第一、二期总订单金额已达到标的预估金额,即终止本框架合同;否则将剩余标的总金额按中标比例分配给所有中标人,作为第三期的可分配金额。
③以此类推,每60天进行一次订单分配,直至标的总金额分配完毕。因每个储能项目规模不确定,各中标人实际分配比例与中标比例可能存在偏差的情况。订单分配方法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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