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持续提升建筑能效水平。对具备改造价值和条件的居住建筑开展改造,重点改造能耗高、节能潜力大、降碳收益突出的部位,改造部分节能水平应达到现行标准规定。到2025年,力争居住建筑改造面积75万平方米。持续推进公共建筑改造提升,优先改造建设年代早及能耗强度较高的建筑,其中医院类重点改造2005年之前建成项目,旅店、商场类重点改造2010年之前建成项目。对围护结构、高耗能设备和系统进行针对性的节能改造。到2025年,力争公共建筑能效提升改造面积达到10万平方米以上。持续开展公共建筑运行调适,加强空调、照明、电梯等重点用能设备管理,鼓励公共建筑定期开展用能设备运行调适。对区内新建建筑持续开展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新建居住建筑执行五步节能设计标准,新建政府投资公益性公共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全部达到一星级以上。不断提升区内新建建筑能效水平,推动超低能耗建筑、低碳建筑规模化发展,扎实建设近零能耗建筑、零能耗建筑、零碳小屋等试点项目。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积极推广钢结构住宅。到2025年,新建居住建筑五步节能设计标准执行比例达到100%,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达到100%,星级绿色建筑持续增加,国有建设用地新建民用建筑具备条件的,实施装配式建筑比例达到100%。(责任部门:区住房建设委、区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推进市政交通基础设施绿色改造。持续推进供热旧管网改造,实施30年以上老旧供热管网更新改造工程,加强供热管网保温材料更换,推进供热场站、管网智能化改造,有序推进供热计量收费,到2030年,城市供热管网热损失比2020年下降5%。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推进管网分区计量,提升供水管网智能化管理水平,到2030年,力争区内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8%以内。推进城市绿色照明,加强城市照明规划、设计、建设运营全过程管理,到2030年,LED等高效节能灯具使用占比超过80%。系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到2025年,建成区50%以上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落实公交专用道提速工程,在重点道路路口设置公交优先交通信号,提高绿色交通路权比例。有序推进建设公共充电桩、自用充电桩、专用充电桩等充电服务设施。加强交通无障碍设施日常养护和升级整治。到2025年,完成区级道路养护20万平方米,整修道路10万平方米,区内重点路口行人及非机动车遵法率不低于90%,道路交通平均车速稳步提升。(责任部门:区住房建设委、区城市管理委、区发展改革委、区商务局、公安交管和平支队、各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