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2090平方米,其中:主厂房建筑面积约6524.00平方米,建筑层数5层,建筑高度22.90米,最大跨度15米;集控楼建筑面积约1288.00平方米,建筑层数3层,建筑高度15.40米;综合水泵房建筑面积约118.00平方米,建筑层数1层,建筑高度7.00米;仓库建筑面积约162.00平方米,建筑层数1层,建筑高度6.00米;门卫建筑面积约14.00平方米,建筑层数1层,建筑高度4.00米;110KVGIS变电站建筑面积约672平方米,建筑层数4层,建筑高度8.4米;研发中心(预留)建筑面积约1288平方米,建筑层数3层,建筑高度15.4米;空压站(预留)建筑面积约2904平方米,建筑层数2层;燃气锅炉(预留)建筑面积约255平方米。
2.3招标范围:以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的方式建设基于混合储能的多能耦合智慧低碳供能示范项目,包括热力系统、水处理系统、供水系统、电气系统、热工控制系统等的工艺系统及配套建(构)筑物(含熔盐储能主装置储罐区、电气配电间、110kV升压站主厂房、综合水泵房、消防水箱、除盐水箱、集控室楼、门卫室等)的施工图设计、所有系统设备的采购、保管、检验、试验、装配、安装、调试(包括单机试车、分系统调试、全厂联调、168小时试运行)、验收、维护及配套建(构)筑物附属工程施工、管理、保修服务及相应的技术、售后服务等,直至验收交付生产并负责管理协调各参建单位的配合工作。
具体的招标范围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一。
2.4 工期(建设周期):2023年12月底主体建筑结顶,2024年5月底投产。
2.5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按国家及行业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达到钱江杯(优质工程)评定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
3.1.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或电力行业(火力发电)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3.1.2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自2019年1月1日以来具有1项热电联产项目或动力站项目(以供蒸汽为主)工程总承包业绩【注:提供合同复印件(首页、内容页、签字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公证书不予认可】。
3.1.4投标人如为未办理进浙备案的省外企业,须在获得中标通知书后签订施工合同前办理《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联合体各方应共同签订的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权利、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并应由投标人自行明确牵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