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以水环境质量达标为基本要求,满足国家、贵州省以及六盘水市发展定位和总体要求,考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贵州省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贵州省“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及六盘水市“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达标要求的基础上,确定水环境质量底线要求。
(3)土壤指的是土壤环境风险管控底线,以耕地土壤质量达标率、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等为主要指标,划分土壤超标区域、重金属污染防控重点区、污染地块和疑似污染地块、重点风险源等土壤重点管控区区域。
即在区域经济发展的同时,环境质量达到管理目标要求,考核要求主要是水体达到相应环境功能区划标准,空气质量年均值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相关标准,区域及交通噪声控制在标准范围内。
3.资源利用上线
为了控制区域资源消耗过快,评价提出以下建议:
资源开发效率要求方面,能源消耗、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能源(煤炭)资源利用控制性指标,所有新上工业项目必须采用国内先进技术工艺,能耗水平和排污水平要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普及推广使用清洁能源,促进能源清洁化、低碳化利用。
按照严格保护、严禁开发、严控建设、严抓管理的原则实行空间管制,原则上按照禁止开发区域进行管理。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建立建设用地调查评估制度。事先制定残留污染物清理和安全处置方案,并报所在地相关部门备案。加强开发区土地利用控制,针对土地资源闲置与利用率不高的开发区,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实时进行规划修编,优化用地规模,集约用地。
开展工业用水管理,采用新工艺新技术,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工业用水的重复利用率,达到合理高效用水。同时优化区域工业产业结构,淘汰落后的高耗水产业,根据实际情况发展新型的节水工艺,根据各工艺对水质的不同要求实行水的梯级利用。
管控要求:产业发展过程从项目引入到生产工艺等,应根据六盘水市节能减排目标和管控要求,严格执行单位工业用地增加值能耗、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等物耗要求。
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以发展“绿色环保、高效低耗、高端低碳”的生态工业为导向,依托六盘水市“十四五”工业发展的定位,通过实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理方式,列出禁止和限制进入的产业,减少和规范各类行政审批行为,促进市场竞争更加公平开放和透明,最大限度地激发市场主体的活力和创造力,实现工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根据环境准入条件,结合环境管理要求,制定环境准入管控要求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规划引入的产业必须满足相关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要求,必须符合基地产业规划,在生产工艺、规模和污染物处置等方面应满足产业发展和环保的要求。建议对管控要求和负面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模式,依据国家、贵州省产业和环境政策的调整,适时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