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网侧新型储能按照省级电网分区平衡要求,采用“变电站+数据中心+储能电站”多站融合方式接入8座220千伏变电站,其中盂县10万kW,郊区50万kW,平定20万kW。同时,依托跨省、跨市输电通道,充分发挥大规模新型储能作用,促进新能源外送消纳,提升通道利用率和可再生能源电量占比。
(四)灵活多样发展用户侧新型储能
重点产业园区要以储能、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为依托,通过优化整合本地电源侧、电网侧、负荷侧资源,合理配置各类储能,实现“源网荷储”各环节协调互动,提高电力系统功率动态平衡能力。大数据中心、5G 基站、工商企业、公路服务区以及具备条件的农村居民等终端用户,要依托分布式新能源、微电网、增量配网等资源配置新型储能,提升用户灵活调节能力和智能高效用电水平。
在煤炭企业示范性推动“煤矿大负荷场景+储能”、“矿井重要一级安保负荷+应急电源”应用项目,确保在双电源均失电的极特殊工况下实现安全供电。在重点产业园区示范性推进用户侧储能聚合实践,有效实现节能降费。构建需求响应资源库,参与区域负荷需求响应总规模约4万kW,其中:高新区2万kW,盂县经济技术开发区1万kW,平定经济技术开发区1万kW。鼓励电动汽车充电站、虚拟电厂运营商、以及储能运营商作为市场主体参与用户侧储能项目建设。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对储能产业重点工作的安排部署,按照储能产业链链长制工作专班职能要求,不断强化专班统筹协调作用。建立跨部门日常调度机制,深入研究全市储能工作重大问题,协调解决产业链发展中的实际困难。推动入企服务常态化、精准化,促进储能产业链上下游、大中小企业有机衔接,引导企业科学合理投资和建设。
(二)抓好工作落实。
各级能源主管部门要按照省、市统一安排,会同有关部门构建新型储能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协调有关部门共同解决重大问题;要组织开展关系我市电力系统安全高效运行的新型储能发展规模与布局研究,分解落实新型储能发展目标,有序推进新型储能项目建设。各级供电部门要建立和完善新型储能项目接网程序,优化调度运行机制,发挥新型储能系统效益。
(三)强化信息调度。
充分利用全国新型储能大数据平台管理系统,加强对新型储能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动态监测、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根据新型储能项目备案、建设、运行和市场交易情况,定期梳理新型储能发展规模、建设布局、调度运行等情况,积极稳妥推进全市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