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宁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外资三年外贸五年倍增计划》(以下简称《计划》)的通知。
《计划》指出,积极扩大出口。优化出口商品结构。巩固精深加工农产品等传统产品出口。着力提高机电、高新技术等高附加值产品出口比重,加大双氰胺、金属锰、单晶硅等重点产品及羊绒纺织、枸杞、葡萄酒等特色产品出口规模,鼓励我区光伏硅片、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开拓国际市场。强化对外投资、承包工程和对外贸易联动发展,带动我区产品、技术、服务出口。到2027年,实现一般贸易出口290亿元。
积极扩大进口。促进进口与出口均衡发展,合理扩大进口。用足用好自治区进口贴息资金,鼓励企业扩大先进技术设备、关键零部件,日用消费品,医药和康复、养老护理等产品进口。稳定硅、锰矿石等能源资源型产品进口。充分利用好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等平台作用,扩大优质消费品进口。借助对外投资合作项目,带动境外矿产品、农产品等资源类产品进口。到2027年,实现一般贸易进口75亿元。
原文如下: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外资三年外贸五年倍增计划的通知
宁政办发〔2023〕14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宁夏回族自治区外资三年外贸五年倍增计划》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第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4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宁夏回族自治区外资三年外贸五年倍增计划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部署要求和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工,加快培育我区外资外贸竞争新优势,夯实外资外贸高质量发展根基,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倍增计划。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抢抓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等重大机遇,突出我区向西开放优势,以推动外资外贸高质量发展为统领,以促进外资外贸创新发展为动力,以实现外资外贸扩规提质为目标,大力实施开放型经济主体培育壮大计划,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培育对外贸易发展新优势,拓展外资外贸发展空间,加快融入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全区吸引外商投资优势更加明显,登记注册市场主体逐年增加,利用外资结构不断改善,规模稳步提升,外商投资环境持续优化。全区实际使用外资总额由2022年的3.4亿美元增长到2025年的6.8亿美元,年均增长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