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实施质量治理现代化工程
26.推动企业落实质量主体责任。弘扬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引导企业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经营理念,积极开展质量强企活动,推广卓越绩效等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和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建立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质量管理体系,加强企业供应链质量协同管控。广泛开展政府质量奖获奖组织经验分享活动。引导企业加强数字经济的质量管理创新,以创新驱动为动力,以远见卓识的领导力为引领,不断创造更具特色的卓越质量经营管理的新方法、新经验。引导企业加大技术创新投入,积极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组织生产、经营。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建立技术中心、工程中心和产业化基地,努力培育集研发、设计、制造和系统集成于一体的创新型企业。引导企业加强全员质量教育,建设质量经理、质量工程师、质量技术能手队伍,完善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到2025年,累计公益培训企业首席质量官10000名。
27.健全质量政策制度。鼓励各市、县(区)按有关规定对质量管理先进、成绩显著的组织和个人实施激励。鼓励企业实施质量承诺和标准自我声明公开。鼓励金融机构支持企业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融资产品,强化对质量改进、技术改造、设备更新的金融服务供给,助力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支持上市、挂牌企业通过再融资、并购重组等方式进行质量改进,鼓励私募股权基金投向质量创新、技术改造的优质企业,帮助企业强化技术改进、创新升级。将质量教育纳入全民教育体系,支持高校加强质量相关学科建设和专业设置,完善质量专业技术技能人才职业培训制度。
28.强化质量科技支撑。持续推进科技研发创新平台建设,高水平打造省创新实验室体系,加快建设6家省创新实验室,筹建海洋领域省创新实验室,在相关领域争创国家实验室福建基地。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完善高新技术企业成长加速机制,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双倍增”专项行动、100家重点企业创新计划和龙头企业“培优扶强”专项行动,力争到2025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数量突破10000家。支持省内产业龙头企业、行业骨干企业联合上下游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和技术服务机构等,共建产学研联合体、新型研发机构和研发创新平台等,共同开展科技研发、联合攻关和成果转化。加强质量领域基础性、原创性研究,推动质量技术攻关,实施一批产业链供应链质量攻关项目。
29.提升质量监管效能。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探索开展工业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推动实施差异化、精准化监管。对涉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公共安全、生态环境安全的产品以及重点服务领域,依法实施严格监管。构建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防控新体系,整体提升福建省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协作网,全面拓展监控协作功能和监测站点覆盖面。完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制度,实行“四式”抽查和“四个一批”精准抽查新模式,强化监督抽查结果处理。全面加强检验检测认证监管,督促检验检测机构落实主体责任。健全产品召回管理体制机制。完善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监管机制,提高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加大对城乡结合部、农村等重点区域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组织开展网剑行动,严厉打击网络销售侵权假冒伪劣商品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