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加快绿色经济发展。实施绿色低碳技术创新行动,组织实施绿色产业指导目录,加快相关标准制定修订。开展清洁生产整体审核创新试点,持续推动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等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推进省级以上园区循环化改造。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地方标准体系和应用制度体系,着力打响“武夷山水”、“木兰溪”、“红古田”、“下乡的味道”等生态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加快推行农业绿色生产方式,提升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水平。推进碳排放权、排污权、用水权等资源环境权益交易市场建设,构建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长效机制,稳步扩大绿色信贷规模。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增强森林碳汇能力。实施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标准体系,加快推进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推进“电动福建”建设,加快新能源产业集群发展,推广绿色出行方式。到2025年,累计创建省级以上绿色园区15个、绿色工厂150家;新能源产业增加值力争达到1000亿元。
9.提升文旅经济品质。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建设全域生态旅游省。重点打造“红军长征起点”等一批红色品牌,建设龙岩、三明长征国家文化公园。丰富乡村旅游产品供给,新建设一批全域生态旅游小镇、金牌旅游村。推动厦门园林植物园等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支持龙岩永定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新评定一批4A级旅游景区和省级旅游度假区。通过开展线上线下文化交流和旅游推介活动,加强对福建优质文旅品牌项目的宣传和推广。发挥以“放心游福建”服务承诺为核心的综合监管机制作用,持续规范和整治旅游市场秩序,提升旅游服务品质。到2025年,推动福州、厦门、泉州等争创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实现“县县有4A、市市有度假区”,形成一批优质旅游服务品牌,旅游市场更加规范有序,消费环境明显改善。
(三)实施区域质量发展工程
10.争创区域质量发展新优势。实施新时代山海协作,发挥福州、厦门、泉州等沿海地区质量变革创新的引领带动作用,引导山区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推动区域内支柱产业质量升级,培育形成质量发展比较优势,促进闽东北、闽西南两大协同发展区质量协同发展。鼓励各地结合区位、资源要素、产业基础和发展空间,实行差异化发展,培育壮大县域特色产业。依托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自由贸易试验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平台,积极打造技术、质量、管理创新策源地,培育形成一批国内领先的质量卓越产业集群。
11.打造区域质量发展标杆。深化质量强市、县(区)和质量强园建设,积极开展质量强国标杆城市、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全国质量品牌提升示范区、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等区域质量品牌申报创建活动,建立政府、园区、企业、社会组织等共同促进质量品牌提升的有效机制。聚焦重点产业和产品关键质量指标,以品牌带动提升区域质量竞争力。到2025年,争创10个以上国家级区域质量发展标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