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本工程的全部建筑(包含厂区、进场道路、弃土渣场、送出线路及间隔等)、送出工程及对端站改造、安装(含调试等)工程及手续办理工作;
(4)本工程的全部设备的采购与供货(除工程量清单明确的A类设备外)、运输、安装(含甲供设备)、调试、验收、现场保管发放、安全稳定运行、售后服务、培训、消缺,直至移交生产所完成的全部工作;
(5)本工程施工全过程全范围的协调、所有与工程有关的永久性征地费、建设期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植被恢复费、复垦费、水土保持费、临时用地、地表青赔(施工过程涉及的所有地表青赔、临时踩踏碾压、项目部临时用地)、进场道路及各项验收;
(6)负责办理本项目的全部土地征用和土地租赁等相关工作;详细范围请见“专项附件4第八章项目技术资料”。
2.5建设地点/项目地点:中核垣曲200MW/400MWh现代自动化独立储能项目位于在山西省运城市垣曲县经济技术开发区。
2.6计划工期:2023年11月30日前保证全站并网发电,具体进度要求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2.7质量要求或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详见技术条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应通过GB/T19001或IS09001系列质量保证体系标准认证,具有完备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投标人应具有:
①设计单位具备:综合设计甲级资质且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或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②施工单位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且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以上①/②两类资质要求,投标人根据自身单位性质,满足其中一类要求即可。
(4)投标人近3年(2020年至今)至少具有1个升压站项目或类似储能项目业绩,以业绩证明文件为准(业绩证明应包括:合同或竣工验收或证明项目已投运的证明文件,时间以项目签订时间或竣工验收或投运时间为准)。
(5)投标人委派的EPC项目经理应满足以下条件:
①设计单位委派的项目经理应为本项目设计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设计完成过至少1个升压站项目或类似储能项目,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文件;
②施工单位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应为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需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资格(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并提供签字的有效电子注册证书,且拥有安全B证,担任过至少1个升压站项目或类似储能项目的项目经理(应提供业绩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