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责任领导:周小壮
部门分工:市住建局、市代建项目事务中心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123.新建改造18个公共停车场、新增3300个停车位。
工作措施:切实发挥主导作用,牵头督导各县(市、区)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科学制定停车场建设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强化责任分工,全力推动建设任务落地落实。
市政府责任领导:周小壮
部门分工:市住建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124.开展城市更新行动,整合优化土地空间资源,完成400亩“三旧”改造任务。
工作措施:制定任务分解方案并下达至各县(市、区),根据《汕尾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快推动“三旧”改造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贯彻落实有关鼓励政策,按照“三旧”改造成效统计口径,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衔接,做好项目上报工作。
市政府责任领导:周小壮
部门分工: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125.大力推进环品清湖城市优化设计、“三旧”改造。
工作措施:推动《汕尾环品清湖城市设计》进一步优化设计,形成最终成果。
市政府责任领导:周小壮
部门分工: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品清湖新区管委会、城区政府、红海湾开发区管委会配合。
126.启动改造15个城镇老旧小区。
工作措施:制定工作方案,强化组织保障,推动各县(市、区)开展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前期工作,督促指导市城区加快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力度。
市政府责任领导:周小壮
部门分工:市住建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127.有序推进城中村改建,各县(市、区)各打造1个以上示范项目。
工作措施: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指导协调,整合各方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加大对各县(市、区)城中村改造工作推进情况督查督导力度。
市政府责任领导:周小壮
部门分工:市住建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128.加强城市景观管理,提升城市门户、市政道路景观效果,打造具有汕尾地域特色的城市形象。
工作措施:以改善人居环境着力点,把握重要时间节点,紧盯重点部位和重点路段,打造“齐、绿、彩”,的城市生活环境;做好节能改造,亮灯率达98%以上,加强市政道路设施的维护与管理,提高行车和步行舒适度。
市政府责任领导:周小壮
部门分工:市住建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129.优化提升城市地下综合管廊。
工作措施:根据《汕尾市市区建成区地下综合管廊(沟)建设(升级改造)工程项目(一期)工作方案》要求,投入资金0.8亿元将现状架空缆线入廊,新建浅埋式的地下缆线综合管廊(沟)4.7k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