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完成省下达的生态环境各项约束性指标任务。实施全市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治理品质提升行动,年内完成全市水泥熟料企业超低排放改造,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加快推进“八水统筹、水润淄博”水资源保护利用行动,国控断面优良水体比例达到57.1%以上,力争主要河流水环境质量全面消除Ⅴ类水体,水环境质量走在全省前列。做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完成省定74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建立常态化评估机制,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达到95%以上。
30.加强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绿化宜林荒山1.5万亩,修复废弃露天矿山16处。加快推进天鹅湖、马踏湖等省级以上湿地公园生态修复。推进美丽幸福河湖建设,实现478条(个)河湖全覆盖,治理和改善水土流失面积70平方公里。
31.完善现代水网体系。推进实施淄川区“三河相通两库相连”引蓄水治理工程、高青县大芦湖水库提升改造工程、文昌湖水系连通及河道治理工程,推进太河水库增容工程前期工作。实施淄川区、周村区、临淄区、高青县、沂源县等区县城乡供水工程。继续推进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实施马扎子引黄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
32.打好深度节水控水攻坚战。持续推进节水载体建设,打造一批省级、市级节水标杆单位。全市年度用水总量控制在11.76亿立方米之内,非常规水源利用量达到0.63亿立方米以上。
33.大力发展绿色建筑。深入实施绿色建筑建设行动,完善统一管理、分级实施的星级绿色建筑标识管理模式,引导发展高星级绿色建筑。全市新增绿色建筑力争达到500万平方米以上,城镇新建民用建筑中绿色建筑占比力争达到100%。落实新版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切实提升能效水平。
34.加快形成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实施绿色低碳全民行动,扩大节能环保汽车、节能家电、高效照明等绿色产品供给,严格执行节能、节水、环保、再生绿色产品采购制度。探索建立个人碳账户等绿色消费激励机制。推进“固废整治五年专项行动”,加快建设“无废城市”。
五、深入实施黄河重大国家战略
35.深度融入重大发展战略。深入落实黄河重大国家战略,抓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巡视问题整改,推动引黄灌区小流域水环境治理等64个黄河重点项目建设。加强黄河湿地生态修复和保护,实施黄河淤背区百里生态廊道建设,筑牢黄河生态屏障。
36.保障黄河下游长久安澜。推进马扎子引黄涵闸改建工程,继续实施沂河(沂源县段)、乌河(高新区段)、淄河(博山区段)、东猪龙河(桓台段)等骨干河道治理,推进涝淄河(张店区段)、漫泗河(经济开发区段)、周村区淦河等中小河流治理,推进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完成河道治理50公里以上。建立城市防洪排涝体系,系统化、全域化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推进“智慧黄河”数字化平台建设及部署应用,完善防汛预案体系,组建高素质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提升自然灾害防范处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