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人具有磷酸铁锂电池模块或PCS(储能变流器)或BMS(电池管理系统)自主研发及生产能力,并提供与上述产品(磷酸铁锂电池模块或PCS或BMS)对应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产品认证;
2)投标人具备自2019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累计具有50MWh及以上储能系统供货业绩(若为EPC项目的,需为项目储能系统供货单位),并提供项目详细信息表,须包含:项目名称、设备型号等关键信息,提供合同供货范围页、签字盖章页等证明文件扫描件。
(2)电池储能电站储能及控制设备集成(10MW/20MWh电池模块级管理柔性储能系统集成):
1)投标人具有磷酸铁锂电池模块或PCS(储能变流器)或BMS(电池管理系统)自主研发及生产能力,并提供与上述产品(磷酸铁锂电池模块或PCS或BMS)对应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产品认证。
(3)电池储能电站储能及控制设备集成(储能电站预制组合舱式配电系统集成):
1)所投产品(35kV开关、35kVSVG、35kV变压器)具有国际权威机构或国家认可实验室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
2)投标人具备自2019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1项35kV配电系统集成(舱体式)供货业绩,提供合同供货范围页、签字盖章页等证明文件扫描件。
(4)电池储能电站储能及控制设备集成(储能电站智慧储能数字监控系统集成):
1)投标人具有调度自动化主站系统自主研发及生产能力,并提供与所投相应产品对应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产品认证。
2)投标人具备自2019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地市级及以上调度自动化主站系统供货业绩,提供合同供货范围页、签字盖章页等证明文件扫描件。
(5)电池储能电站储能及控制设备集成(储能电站自动化设备集成):
1)投标人具有自动化设备(继电保护装置或防孤岛装置或安全稳定自动装置)自主研发及生产能力,并提供与所投上述产品(继电保护装置或防孤岛装置或安全稳定自动装置)对应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产品认证。
2)投标人具备自2019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1项所投电力自动化设备供货业绩,提供合同供货范围页、签字盖章页等证明文件扫描件。
(6)电池储能电站储能及控制设备集成(储能电站并网性能测试服务):
1)投标人具备电力工程调试企业能力评价级证书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试类二级及以上资质,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山东省枣庄市滕州滨湖300MW/600MWh独立储能电站项目
EPC总承包工程(一期100MW/200MWh)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