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强化监测评价。加强数字经济统计和监测工作,自治区统计局牵头制定自治区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核算方法。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要探索建立数字经济发展统计监测体系,拓宽统计数据供给渠道。
(三)建立调度机制。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重点工作落实事项事前提示事中警示事后通报办法(试行)》要求,自治区各地各部门要对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实施全流程全环节的系统落实制度。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牵头,相关部门配合,一季度召开全区数字宁夏“1244+N”工作启动会,全面安排部署工作。认真落实常态化检查和每月一调度、每季一报告、半年一督查工作机制,强化系统推进。不定期召开工作调度会议,听取各责任单位推进情况,研究解决具体问题。各单位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保障各项任务顺利推进。
(四)压实工作责任。自治区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建立相应的包抓机制和工作推进机制,对照数字宁夏“1244+N”行动计划重点任务,各责任单位要建立工作台账,制定具体措施,明确责任人、时间表、路线图,细化工作措施,安排配套资金,抓紧抓细抓实各项工作任务。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地各部门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导,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积极宣传好的经验做法,切实传导压力、激发动力、形成合力,进一步推进数字宁夏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