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为防止厂家间出现围标、串标、关联交易行为,对于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出,涉及单位全部作废标处理或废除成交资格: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的报价;
(2)控股与被控股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的报价;
(3)管理与被管理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的报价;
7.供应商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cn)中关于本单位营业执照信息、发起人及出资信息、主要人员信息、分支机构信息、变更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股权变更信息、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等内容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文件的打印版)。对于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相关信息公示的事业单位或涉密性质单位,可提供“信用中国”(.cn)或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8.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专用资格:对于国内产品,本项目只接受产品制造商参加投标;对于进口产品,接受产品制造商在国内注册成立的最高办事机构或者产品制造商唯一授权的代理商参加投标(必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有效授权书),被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将所获授权权限转让给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