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完善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建立健全绿色低碳产品政府采购需求标准体系,落实国家关于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大力推广应用装配式建筑和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在技术、服务等指标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优先采购绿色低碳产品。加大新能源、清洁能源公务用车政府采购力度,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除特殊地理环境等因素外原则上采购新能源汽车,其中用于机要通信、相对固定路线通勤等车辆配备更新时应当使用新能源汽车,并逐步扩大新能源汽车配备比例。加大宣传力度,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在政府采购文件中明确绿色低碳要求,加大绿色低碳产品采购力度。
(五)积极对接国际资源支持。立足我省在全国生态屏障、能源基地、战略通道、开放枢纽的功能定位,积极对接争取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对我省的技术、资金、项目援助,支持深度融入绿色“一带一路”建设,提高对外开放绿色低碳发展水平。结合我省在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和生态环保等领域优势,把碳达峰碳中和作为项目审核的重要内容,积极谋划、申报争取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项目。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级财政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工作,按照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安排,不断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推动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各市(州)财政部门要健全工作机制,研究制定市县财政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政策措施,明确目标任务,制定落实措施,加强对县(市、区)财政部门的督促和指导。各市(州)、县(市、区)财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财政支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并抓好中央和省级政策落实。
(二)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健全财政部门上下联动、财政与其他部门横向互动的工作协同推进机制。市县财政部门要加快梳理现有政策,明确支持碳达峰碳中和相关资金投入渠道,将符合规定的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工作任务纳入支持范围,加强与发展改革、科技、工信、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建、交通、水利、农业农村、税务、能源、林草、气象等部门协调配合,充分调动各方面工作积极性,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政策取向一致、节奏力度有效衔接。
(三)严格预算管理。积极运用零基预算理念,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财政支持碳达峰碳中和资金使用效益。推动预算资金绩效管理在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域全覆盖,加强预算资金绩效评价和日常监管,硬化预算约束。健全支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相关资金预算安排与绩效结果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将绩效评价结果与完善政策、调整预算安排有机衔接。市县财政部门要坚持资金投入与政策规划、工作任务相衔接,强化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监督评价,结合职责做好支持碳达峰碳中和财税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预算管理有关监督工作,配合财政部甘肃监管局做好对支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相关资金开展的评估评价,并抓好问题整改,促进财政资金管理使用全面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