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推进破产财产在线查控,破产管理人经身份核验后,可以申请通过在线查控系统查询、控制债务人的存款、车辆、不动产、证券、对外投资等财产。
45.深入推行破产预重整制度,建立健全庭外重组与司法重整衔接机制。优化重整企业在税务、金融、市场监管、招投标等重点领域信用修复服务。鼓励金融机构为具有营运价值的破产重整企业提供必要的纾困融资。
八、获得信贷领域(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牵头)
深化普惠金融大数据应用,优化金融产品模式和服务创新,进一步推进普惠金融扩面增量、提质降本,强化产业链整体融资支持,获得信贷领域达到全国先进水平。
46.将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各项标准能力纳入省一体化数据基础平台能力平台,完善金融服务能力体系,拓展各类金融服务场景。依托“皖事通”“皖企通”等平台,打造“信用码”服务模式,赋能“信用+”金融服务。
47.提升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政策解析、电子保函、科创金融等专区效能,建立覆盖全省的政策服务渠道,实行电子保函一站式服务,加快数字金融成果转化,促进金融赋能科技产业发展。
48.推动小微企业贷款增量扩面,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新增小微企业贷款2000亿元以上。持续加大小微企业首贷、续贷、信用贷、中期流贷及个体工商户贷款投放力度。
49.建立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设立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引导资金,增强银行敢贷、愿贷信心,进一步提升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获贷率和便利度。健全政府引导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综合运用担保、风险补偿等方式降低信贷风险。
50.提升政府性担保体系服务能力,2023年新增新型政银担业务放款不低于1200亿元、支小支农业务占比不低于80%,撬动更多金融活水助力全省小微、“三农”等市场主体健康稳定发展。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进一步降低担保费率,提高单笔担保额度。
51.构建多层次绿色金融组织体系,加快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完善绿色金融激励约束机制。
52.开展普惠金融顾问试点,建立普惠金融顾问专家库和服务团队。推行“单一窗口”一站式融资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立企业融资服务窗口并向园区延伸,方便企业就近办理业务。
53.鼓励商业银行全面提供简易开户免费服务,对银行账户服务、人民币结算、电子银行、银行卡刷卡等高频基础服务减费让利,拓宽抵质押物范围,提高贷款抵押率。
九、保护中小投资者领域(安徽证监局牵头)
持续推动上市公司规范信息披露,强化公司治理,加强董监高及大股东行为约束,保护中小投资者水平进入全国先进行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