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组织实施百项工程化攻关项目。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卡脖子”技术,结合标志性产业链培育和重大工程急需,组织实施100项以上引领性的首台(套)工程化攻关项目。强化攻关项目过程管理和结果运用,协同各地加强对项目指导服务和鉴定验收,优先支持攻关成果转化为首台(套)装备,鼓励各地出台奖励支持政策。
三是新培育百项首台(套)装备。统筹组织首台(套)装备评价认定和标准认定,优化首台(套)装备认定方式和流程,继续在国际和国内首台(套)评审中实行答辩机制;引导小型关键装备和关键零部件逐步转向以标准认定为主要方式。全年新培育首台(套)装备200项以上。
四是推广应用百项首台(套)装备。组织专题培训,扩大政策知晓面和覆盖面,总结提升应用奖励政策试点工作,实行首台(套)保险分档阶梯补偿机制,支持100项以上首台(套)装备推广应用。立足首台(套)提升工程数字化集成系统,打造永不落幕的首台(套)产品展示馆。深化杭州白塔浙江制造业首台(套)展示馆建设,通过义乌国际智能装备博览会、中国机器人峰会等多渠道多形式推介首台(套)装备。
五是深化首台(套)数字化改革。综合集成工程化攻关、认定和推广应用等流程,持续完善首台(套)提升工程数字化集成系统,不断提升企业办事便利度,提高部门办事和协同效率,以数字化手段助推首台(套)在招投标等领域的推广应用。
二、着力打造装备产业高质量发展新引擎
打造标志性产业链,加强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数控机床和机器人等重点产业集群建设,构建“核心区+协同区”发展机制。力争全省汽车产业实现规上工业总产值7800亿元,新能源汽车产量力争达到85万辆;培育15项左右机器人典型应用场景和一批“机器人+”应用标杆企业。
一是加强重点产业集群培育。贯彻落实《浙江省“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行动方案(2022-2027年)》,加快建设以杭州、宁波等地为核心的整车制造基地,温州、湖州、台州等地为零部件转型升级集聚地;抓好《浙江省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5年)》落地,编制并协调落实省政府与吉利集团战略框架协议年度重点工作清单。着力打造温州智能电气核心区。编制出台《浙江省机器人与数控机床产业集群建设行动方案》、《浙江省高端船舶与海洋装备产业集群建设行动方案》,谋划建设核心区、协同区。强化协同,争创工业母机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
二是推进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大力推进重大技术装备攻关,持续开展数控机床、机器人、新能源汽车产业链核心技术产品摸排,迭代更新产业链关键共性技术清单。依托首台(套)工程化攻关、产业链协同创新等项目,力争在超精密数控加工中心、工业机器人核心部件、新能源汽车三电系统等领域取得大突破,打造一批标志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