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相应招标货物的专门资质业绩要求,各类货物专门具体资质业绩要求事项及其数据、状态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附件:专用资质业绩要求”。对于接受代理的分标,投标人若是制造商,则满足“专用资质业绩要求”中制造商的资质业绩即可;投标人若是代理商,则投标人与其所代理的制造商须分别满足附件“专用资质业绩要求”中代理商与制造商的资质业绩。此外,对于供货业绩这一项,代理商代理该制造商的供货(销售)业绩可算作制造商业绩。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经销商投标。
3.4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的分标,投标人可就本次招标相应分标下的部分或全部标包投标。
采用资格预审审查方式的分标,仅接受资格预审合格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参与投标,不接受资格预审未合格或者未参加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投标。通过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时,若涉及更名的,应同时在技术支持证明文件、商务支持证明文件中同时提供变更前后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以及工商局出具的名称变更证明电子扫描件,该证明材料应是在工商系统查询后导出的材料并加盖工商局企业档案查询章。
3.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包投标。
3.6本次招标项目在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2.0版本上开展,下文所提到“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均为2.0版本。
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说明:1.供货业绩年限中“近三年”指2020年1月1日至公告发布之日止(不含公告发布之日);“近五年”指2018年1月1日至公告发布之日止(不含公告发布之日),表格内有特殊说明的以表格内容为准。
2.供货业绩要求说明:对于接受代理的分标,投标人若是制造商,则满足“专用资质业绩要求”中制造商的资质业绩即可;投标人若是代理商,则其与其所代理的制造商须分别满足附件“专用资质业绩要求”中代理商与制造商的资质业绩。此外,对于供货业绩这一项,代理商代理该制造商的供货(销售)业绩可算作制造商业绩。
3.业绩时间计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数量(金额)计算以提供发票为准。
4.对于要求提供3C认证的项目,若采购物资不属于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可提供《强制性认证产品符合性自我声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