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瑞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瑞安市扩大有效投资“百项千亿”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7年)》(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
《方案》指出,推进风能、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发电设施建设,包括瑞安1#海上风电、滩涂光伏、林光互补光伏发电等清洁能源项目;加强智能电网建设,完善500千伏主干网和220千伏主网体系,提高电网新能源高比例接入支撑能力;加快石油天然气储运设施、燃气管道建设,推动实现管道天然气“镇镇通”,提高天然气居民气化率、工业使用率,大力推进煤改气、电改气及生物质改气。实施清洁电源、电网、油气管线等重大项目18个,五年计划投资127亿元以上。
原文如下:
瑞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瑞安市扩大有效投资“百项千亿”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
各功能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瑞安市扩大有效投资“百项千亿”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7年)》已经市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瑞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瑞安市扩大有效投资“百项千亿”工程
实施方案(2023-2027年)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十五届二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市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精神,促进投资稳定增长,推动经济整体好转,更好发挥重大项目对奋力谱写“两个先行”温州篇章的牵引作用,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扩大有效投资“千项万亿”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浙政办发〔2023〕1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扩大有效投资“百项千亿”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温政办〔2023〕1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中国式现代化为主线,奋力推动“八个新跨越”,为加快建设更具活力的“青春都市·幸福瑞安”提供强劲支撑。坚持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坚持把扩大有效投资摆在经济工作优先位置,坚持提质、稳量、优结构相统一,制定实施扩大有效投资“百项千亿”工程,即先进制造业基地、科技创新强基、交通强市、清洁能源保供、水网提升安澜、城镇有机更新、农业农村优先、文化旅游融合、民生设施优享等九大领域,以重大项目为抓手,每年滚动推进200个左右重大项目,完成年度投资300亿元以上,力争五年内(2023-2027年)完成1600亿元以上投资,着力优化投资结构,充分发挥有效投资对高质量发展、竞争力提升、现代化先行的关键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