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
严格规范“两高”项目论证审查、环评审批,在能耗限额准入值、污染物排放标准基础上,对标行业先进水平,严格准入门槛。明确禁止在湘江干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加强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梳理排查拟建、在建和存量“两高”项目,实行动态调整和台账管理。强化监督落实和责任追究,建立常态化的督促、提醒和约谈机制,对落实政策不力、履行监管职责不到位、项目违法违规问题突出的地区进行全市通报批评,提出问责建议。通过遏制“两高”项目盲目上马,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提升低碳集约建设水平
1.推动绿色建筑高品质发展
落实高标准绿色建筑强制性规范,实现绿色建筑基本级普及推广。加强绿色建筑适宜技术研究和配套标准体系建设,规范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合理提高建筑节能标准,构建建筑全生命周期碳排放核算、核查监督管理机制,积极布局和开展超低能耗、近零能耗、零能耗建筑试点示范。进一步引导绿色生态城区建设,对重点片区内高星级绿色建筑比例提出更高要求。在新建城区和组团范围内全面开展绿色街坊、绿色社区、完整社区创建行动。全面融入“以人为本”的理念,推动建设一批品质优良、性能突出、特色鲜明的高品质绿色建筑示范项目,增强民众的体验感、获得感和幸福感。大力推广地热能、太阳能、空气能、生物质能、污水热能、储能技术、智能微网和智慧控制系统在建筑施工建设和运行中的应用。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100%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全市星级绿色建筑占当年新增绿色建筑面积的比例超过5%,新增可再生能源应用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达到8%,建立2个以上建筑可再生能源利用示范试点区域。到2030年,建筑节能达到75%以上,建筑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先进水平。(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专栏3 低碳建筑“标杆”工程
建设内容:加快推进望城区滨水新城大泽湖·海归小镇、马栏山视频文创园等浅层地热能建筑规模化应用试点建设,以湘江、浏阳河、捞刀河两岸为重点,在松雅湖生态新城打造浅层地热集中供冷/暖区,同时积极在全市住宅小区、新建商业综合体、高铁站、学校、医院等有供冷供暖需求的大型建筑开展浅层地热能集中供能建设或改造,形成“一片多点”的地热能集中供能格局,建设冬暖夏凉幸福新长沙。从大型公共建筑、政府投资项目和高档居住建筑项目中择优培育,筹划建设高等级绿色建筑。利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通过在线监测与智慧运维来提高建筑用能效率,实现安全可靠、节能降耗、绿色低碳、经济节约的科技型智慧建筑。通过提升围护结构性能、提高能源和设备系统效率、完善智能控制、充分利用可再生能源等多种技术方式,打造低能耗、超低能耗或近零能耗建筑示范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