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
(一)重点行业绿色升级工程。以火电、化工、钢铁、有色金属、建材、造纸、纺织印染等行业为重点,深入开展节能减排诊断,建立能效、污染物排放先进和落后清单,全面推进节能改造升级和污染物深度治理,提高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绿色化水平。推广高效精馏系统、高温高压干熄焦、富氧强化熔炼等节能技术。加快推进钢铁、水泥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和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2023年底前,中南股份基本完成超低排放改造;2025年底前,全市钢铁企业全面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推进行业工艺革新,实施涂装类、化工类等产业集群分类治理,开展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和工业废水资源化利用改造,在火电、钢铁、纺织、造纸、化工、食品和发酵等高耗水行业开展节水建设。推进新型基础设施能效提升,抢抓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粤港澳大湾区国家枢纽节点数据中心集群落户韶关的机遇,加快绿色低碳数据中心建设,统筹考虑数据中心集群建设工程,多举措降低能源消耗,坚持绿色发展理念,支持绿色技术、绿色产品、清洁能源的应用,全面提高数据中心能源利用效率,着力将韶关打造成为全国绿色数据中心示范基地。“十四五”时期,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15.5%,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20%。到2025年,通过实施节能降碳行动,钢铁、水泥、陶瓷等重点行业产能和数据中心达到能效标杆水平的比例超过30%。〔市工信局、市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县级人民政府落实,不再一一列出〕
(二)园区节能环保提升工程。引导工业企业向园区集聚。以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以下简称“两高”项目)集聚度高的工业园区为重点,推动能源系统整体优化和能源梯级利用,开展污染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推动可再生能源在工业园区的应用。以省级以上工业园区为重点,推进供热、供电、污水处理、中水回用等公共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加强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集中贮存和处置,推进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开展“污水零直排区”创建,推动活性炭集中再生中心等“绿岛”项目建设。到2025年,建成一批节能环保示范园区,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基本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市发改局、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城镇节能降碳示范工程。全面推进城镇绿色规划、绿色建设、绿色运行管理,推动低碳城市、韧性城市、海绵城市、“无废城市”建设。全面提高建筑节能标准,加快发展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全面推进新建民用建筑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大型公共建筑和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国有资金参与投资建设的其他公共建筑按照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结合海绵城市建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绿色社区创建等工作,推动既有建筑节能和绿色化改造。推进建筑光伏一体化建设,推动太阳能光热系统在中低层住宅、酒店、宿舍、公寓建筑中应用。完善公共供水管网设施,提升供水管网漏损控制水平。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其中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面积占当年新增绿色建筑面积的比例超过30%,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积50万平方米以上,新增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装机容量5兆瓦。(市住建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