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图集   报告视频   现场直播
沙龙活动   纸媒   新品发布 
展会图集   企业声音   专家视角
人物专访   策划   在线投稿
光伏太阳能      电池     水电      核电      碳管家    

资讯

视听

独家

2016年新能源汽车政策变化全解析
来源: | 作者: | 发布时间: 2021-03-10 | 33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目前,我国新能源汽车已经由市场导入期转向了快速成长期,市场规模进一步扩张。与此同时,新能源汽车政策频频出台,国家相关政府部门在新能源汽车的技术研发、应用推广、产业扶持等政策上做出了相应的调整。

  一方面,国家政策对新能源汽车的技术、产品性能等要求更加全面化和严格化。另一方面,国家也将出台更严格的“补贴”监管流程,在提高补贴标准的同时,综合考虑生产成本、规模效应、技术进步等因素逐步减少“补贴”。

  为了更好地把握市场走势,高工电动车网梳理了2016年新能源汽车的全新政策,并对此进行了解读,希望对业界人士有所帮助。详细政策解读且看下文:

  一、《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

  2016年8月12日,工信部发布了《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新规》),对产品准入标准、检测标准、售后服务及产品安全保障等进行了修订。

  高工电动车了解到,在企业准入方面,《新规》对生产能力和条件、设计开发、生产一致性、售后服务能力等,要求更加严格化和具体化。

  根据业内专家介绍,准入门槛的提高,未来新能源车企的总量将被控制,新建的新能源车企将不超过10家。

  而在产品准入方面,《新规》不仅要求企业具备生产新能源汽车产品所必需的设计开发能力、生产能力、产品生产一致性保证能力、售后服务及产品安全保障能力,还要求新能源车企应掌握整车控制系统、车载能源系统、驱动系统等开发与制造方面的技术,同时具备整车、整车控制系统、车载能源系统、驱动系统及其他自制部件的试验验证能力。

  另外,在产品检测标准方面,《新规》要求新能源汽车除应当符合有关常规汽车产品的检验标准外,还应当符合《新能源汽车产品专项检验项目及依据标准》的要求。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新规》要求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应当建立新能源汽车产品运行状态监控平台,对已销售的全部新能源汽车产品的全生命周期运行和安全状态进行实时监控。同时,企业的监控平台应当与地方和国家的监管平台对接。

  二、《电动客车安全技术条件》(征求意见稿)

  6月8日,工信部发布了《电动客车安全技术条件》(征求意见稿),对电动客车的防水防尘防水性能、充电安全等做出了详细规定。

  总体来说,此次意见稿体现了以下几大亮点:

  ?1、整车应为全承载整体式骨架结构

  在几十条标准中,其中的“4.10.1整车应为全承载整体式骨架结构”的相关条款引发业内争议。

新闻    人才    直播     讲堂
| 热点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