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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高新科贸大厦有限公司电力增容工程(第二次)
来源: |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 2023-12-27 | 110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概况

长春高新科贸大厦有限公司电力增容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吉林省金田源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312813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TYZB-2023-41

2.项目名称:长春高新科贸大厦有限公司电力增容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最高投标限价:140.0552万元。

5.采购需求:长春高新科贸大厦有限公司电力增容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全部内容。

6.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前起60日历天。

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8.建设地点:长春市朝阳区科贸大厦。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也不得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4投标人须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三年(2020-2022)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部门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年份至2022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如公司为202212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基本账户开具的资信证明)

3.5投标人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份的缴税凭据(或完税证明等)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和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及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

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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