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基本原则
坚持统筹协调。统筹供给保障、绿色低碳、资源安全和行业发展,遵循材料工业发展规律,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不动摇,提高供需的适配性、有效性,稳妥有序推进碳达峰工作。
坚持双轮驱动。加强政府在绿色低碳制度建设、政策落实及行业发展等方面的引领作用,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激发企业活力和创造力。
坚持技术引领。聚焦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关键核心技术,优化科技创新资源配置,加强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产业化双向链接互动,扩大绿色低碳科技供给,稳步推进以科技进步为支撑的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建设。
坚持重点突破。推动“能耗双控”逐步转向为“碳排放双控”,围绕钢铁、建材、有色金属等重点领域,以控制生产过程碳排放为主要抓手,大力实施原燃料替代,积极推进资源循环利用,实现碳减排重大突破。
(三)主要目标
“十四五”期间,全市钢铁、建材、有色金属产业结构明显优化,行业节能低碳技术持续推广,重点品种单位产品能耗、碳排放强度进一步降低,水泥熟料单位产品综合能耗水平降低3%以上。炼铁、炼钢、铁合金冶炼、铝冶炼、水泥制造、建筑陶瓷制品、卫生陶瓷制品行业能效标杆水平以上的产能比例达到30%,平板玻璃行业能效标杆水平以上的产能比例达到20%。
“十五五”期间,全市钢铁、建材、有色金属行业用能结构大幅改善,重点行业整体能效水平持续提升,在实现工业领域碳达峰的基础上强化碳中和能力,确保2030年前钢铁、建材、有色金属行业实现碳达峰。
二、重点行业达峰行动
(一)钢铁
1.合理控制钢铁产能。落实产能置换和项目备案、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估审查等相关规定,强化碳排放、污染物排放等约束机制,合理控制钢铁产能。严格执行环保、能耗、质量、安全、技术等方面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应去尽去。坚决打击钢铁行业违法违规生产和建设行为,严禁违规新增产能,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应急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持续推动提档升级。鼓励优势企业实施跨区域、跨所有制兼并重组,优化生产资源配置和行业空间布局。积极推动短流程炼钢发展,鼓励长流程钢厂发展电炉短流程炼钢,提高废钢本地消纳水平。支持钢铁企业瞄准下游产业升级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重点发展高品质不锈钢、优特钢、高端装备用特种合金钢、核心基础零部件用钢等钢材,提升高端钢铁材料研发和自主可控生产能力,提高钢铁关键材料本地化战略保障水平。(市经济信息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委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