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终端用能电气化。拓宽电能替代领域,鼓励实施电能替代和电气化改造。加快推进工业煤改电,因地制宜、因业施策,加快推广应用电窑炉、电锅炉、电加热等设备,开展高温热泵、大功率电热储能锅炉等电能替代。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制定激励政策,引导企业节约、环保、绿色、智能、有序用电。建立节约用电长效管理机制,鼓励通过合同能源管理等方式引导企业提高用能效率。因地制宜推广电蓄冷、蓄热技术,加快提升充电基础设施管理能力。完善市场引导机制,鼓励企业积极参与调峰,提升电力需求侧灵活性。开展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示范企业和园区创建,示范推广应用相关技术产品。(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国资委、省能源局等)
切实强化节能监督管理。强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对项目用能进行综合评价,从源头推进节能降碳。健全省、市、县三级节能监察体系,建立跨部门联动机制,结合节能监察结果,对重点行业用能企业进行能效分类定级,综合运用行政处罚、信用监管、绿色电价、错峰生产等手段,实施分类管控和精准施策,增强节能监察约束力,强化节能监察成果应用。依据节能法律法规和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规范节能监察执法、创新监察方式,探索开展跨地区节能监察,实现“两高一低”项目、重点用能行业企业、重点用能设备等节能监察全覆盖。(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等)
关于印发《四川省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川经信环资〔2023〕173号
省直相关部门,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局: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四川省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2023年10月25日
四川省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有序推动工业领域碳达峰,加快实现工业领域绿色低碳转型,根据《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四川省碳达峰实施方案》,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和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处理好工业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短期和中长期的关系,以工业领域绿色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为引领,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产业结构调整为重点,以节能降碳和循环化改造为抓手,以实施重点行业碳达峰行动为先导,加快构建以高效、循环、低碳为特征的现代绿色工业体系,为确保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