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10月19日
2023年锦州市今冬明春有序用电方案
一、引言
为满足锦州市经济快速增长和人民生活用电需求,在保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前提下,确保电力供应平稳有序,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电力负荷管理办法(2023版)》(发改运行规〔2023〕1261号)、《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2023版)》(发改运行规〔2023〕1283号)文件、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编制2023年有序用电方案的通知》(辽工信电力〔2023〕24号)、《关于组织修订<2023年辽宁02省有序用电方案>的通知》(辽工信明电〔2023〕72号)要求,结合锦州电网运行方式,地区负荷特性,制定本方案。
二、有序用电工作原则
有序用电方案编制坚持全省统筹、区域协调、行业平衡,遵循安全稳定、有保有限、注重预防,按照先错峰、后避峰、再限电、最后拉闸的顺序安排电力电量平衡,保障居民生活和经济社会安全运行,坚持用户知情、合同约定,坚持限电不拉闸,科学有序安排。通过定用户、定负荷、定周期、定线路,确保可操作、可执行、可考核、可追溯。
(一)有序用电编制原则
有序用电方案编制原则坚持全省统筹、区域协调、行业平衡,坚持用户知情、事先约定,坚持限电不拉闸、科学有序安排。要定用户、定负荷、定周期、定线路,确保可操作、可执行、可考核、可追溯。
1.安全稳定
坚持“总量控制、结构优化”,统筹电网运行安全、电力设备安全、供用电秩序稳定,按照先错峰、后避峰、再限电的顺序实施有序用电。
2.有保有限
坚持“先生活、后生产”,优先保障居民生活和涉及公众利益、国家安全的重要用户用电需求。首先限制高耗能、高排放用户用电负荷,压减产能过剩行业用电和不合理用电需求。
3.注重预防
坚持“科学调度、提前准备”,加强电力供需平衡预测分析,及时发布电力供需预警信息,提前做好有序用电各项准备,有效提升应急响应能力。
(二)有序用电实施原则
1.保障重点用电企业需求
(1)应急指挥和处置部门, 主要党政军机关,广播、 电视、电信、交通、监狱等关系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的用户;
(2)危险化学品生产、矿井等停电将导致重大人身伤害或设备严重损坏企业的保安负荷;
(3)重大社会活动场所、医院、金融机构、学校等关系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用户;
(4)供水、供热、供能等基础设施用户;
(5)居民生活,排灌、化肥生产等农业生产用电;
(6)国家重点工程、军工企业。
2.重点限制以下用电需求
(1)违规建成或在建项目;
(2)产业结构调整目录中淘汰类、限制类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