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三)实施出生缺陷防治提升行动,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率和新生儿听力障碍筛查率分别达到98%和95%以上。(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推进措施:
1.实施出生缺陷防治提升行动,推进三级出生缺陷防治服务。逐步扩大新生儿疾病筛查覆盖范围和筛查病种,建立健全新生儿疾病筛查、阳性病例召回、诊断、治疗和随访的一体化服务模式。
2.开展0~6岁儿童残疾筛查、诊断和康复工作。继续实施出生缺陷干预救助项目。
3.脱贫地区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按照每个新生儿补助120元的标准实施,其中有两种遗传代谢病(PKU、CH)筛查补助50元、听力筛查补助70元,包括初筛、复筛和诊断费用等;全市(除贫困地区外)按照每个新生儿补助78元的标准实施,其中有两种遗传代谢病(PKU、CH)筛查补助48元,听力筛查补助30元,不包括复筛和诊断费用等。
(二十四)继续开展城乡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免费为6.3万人次农村适龄妇女、552名城镇低保适龄妇女提供宫颈癌、乳腺癌检查服务。(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妇联)
推进措施:
1.农村适龄妇女“两癌”筛查经费由中央和省级财政分担,城镇低保适龄妇女“两癌”筛查经费由省、市两级财政按7:3比例分担。资金用于开展项目工作的相关检查、检测、人员培训、健康教育、宣传动员、质量控制、人员随访等。各县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筛查任务数和服务项目,经费自筹。
2.各县区因地制宜制定合理的项目工作流程,定期开展业务技术培训,组织临床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人员成立专业技术队伍,确保筛查质量;建立咨询、筛查及随访相关管理制度,确保项目数据真实准确。
(二十五)全面开通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病种申请鉴定线上办理途径,试行慢特病保障待遇“免申即享”。(牵头单位:市医保局)
推进措施:
1.遴选器官移植术后、心脏瓣膜置换术后2个慢特病病种并逐步扩围,试行慢特病保障待遇“免申即享”,遴选恶性肿瘤慢特病,试行慢特病保障待遇“即申即享”。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根据参保患者医保出院诊断结算等信息,直接判断、认定相应的门诊慢特病病种后,经患者或家属确认后,通知参保群众及时享受医保门诊慢特病待遇。
2.依托全省统一的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全面建设应用医保门诊慢特病网上鉴定功能模块,开通医保门诊慢特病申请认定线上办理途径,参保群众可通过医保公共服务子系统线上申请办理慢特病认定。
(二十六)实现自行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异地就医“自助备案”。(牵头单位:市医保局)
推进措施:
1.在皖事通和政务网上开通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并设计开发本地“医保通”和“宿州医保”微信公众号。异地就医备案业务实行立即办结制,电话、现场备案即接即登记上传,皖事通、公众号等线上申请办结时限为1个工作日。对规范办理转诊转院的参保群众的备案在两个工作日内办结,确保参保群众及时享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