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货期/交货地点/工期/服务期限:
计划竣工日期:2023 年 12 月 20 日前全容量并网发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3.经营状况良好;4.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6.对于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实行一票否决制。7.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8.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9.具有完善的管理保证体系,取得通过第三方认证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认证有效期内,以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为准。10.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11.没有处于国家电投集团湖北电力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12.近 18 个月内不存在较大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13.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二、专项资格条件
(1)资质等级: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项目业绩:投标人近 3 年内(2020 年 10 月 1 日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具有至少 1 个 20MWh(单个工程)及以上储能电站建安施工或 EPC 总承包业绩(须附合同封面文件,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如有),主要合同范围页,签字页)。(3)项目经理:应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至少担任过 1 项储能电站建安施工项目经理经历证书复印件、本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及合同扫描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