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推动开放合作。拓展新能源产业国际合作渠道,鼓励新能源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倡议,充分利用广交会等国际贸易平台,与境外企业、行业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技术、人才、资本、贸易等合作,重点加强前沿技术合作和产业链上下游对接,推动产业、科技、金融双向交流互动,吸引国内外具有优势的新能源企业向花都集聚,全面提升花都新能源技术创新能力和产业发展水平,实现高起点、可持续发展。支持出口型新能源企业进行碳足迹核算与认证服务,协助企业完成出口相关认证。支持新能源企业申请“海关高级认证企业”资格认定,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紧抓《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总体方案》出台重大战略机遇,提升花都港综合航运功能,进一步降本增效,助力新能源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支持举办新能源产业年度专题论坛,提升花都区域影响力。(区科技工业商务信息化局、区发展改革局、区金融局、区财政局、花都海关、广州市港务局五和分局、花都开发区管委会、区市场采购贸易服务中心、区贸促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统筹协调。成立花都区新能源产业发展工作组。成立若干招商工作专班,以储能电池产业、逆变器等配件产业、光伏组件制造产业等为主要招商方向。各部门根据职责分工,统筹协调推进新能源产业发展支持工作,制定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和管理制度,及时解决相关问题,确保各项任务目标顺利完成。
(二)夯实项目支撑。加强跟踪管理新能源产业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充实完善新能源项目库,按照时间节点倒排进度,实行滚动管理,推进各项重点任务有效落实。强化项目要素保障,按照“五个一批”项目管理机制,做细做好项目前期工作,推动项目早建设、早投产。
(三)加强监督管理。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新能源产业的指导,各镇(街)要落实管理责任,强化新能源产业项目建设、运行安全监管,逐步建立与新能源产业发展阶段相适应的闭环监管机制,适时组织开展专项监管工作,引导产业健康发展。加强区内储能电站、光伏电站安全管理,提升各有关部门的风险预警和安全防范意识。建立新能源产业项目监督调度平台,建立常态化项目信息上报机制,探索重点项目信息数据接入,提升行业管理信息化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