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开展氢能技术研发和应用示范。重点支持氢能关键零部件、系统集成与管理、氢气品质检测等关键装备和工艺研发。适度超前建设氢气储运加基础设施,加入大湾区核心区车用燃料电池产业集群,探索氢能储存、运输等技术示范,建设氢能基础设施,推动氢燃料燃料电池汽车示范运行和应用。(区科技工业商务信息化局、区发展改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0.鼓励创建科研创新平台。支持新能源龙头企业与高校及科研院所等合作,以产业应用为牵引,探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新模式,在科技创新、产业提升等方面对接高校科研院所,协同带动产业链上下游联合创新发展,助力科技成果高效转化。(区科技工业商务信息化局负责)
(五)优化产业发展政策环境。
21.加强资源要素保障。积极争取省、市支持,将新能源产业重点项目优先列入省、市重点建设项目计划,争取省、市加大用地规模和用地指标供给,重点保障固定资产投资额10亿元以上(含10亿元)的新能源产业项目用地需求,积极统筹利用村经济发展用地用于新能源产业重点项目;争取省、市在能耗指标、环境容量、项目补贴、电价补贴等方面给予新能源产业重点项目的倾斜支持;优化用地、环评、节能、用林前期手续办理流程,提供便利服务,积极推动新能源产业重点项目建设;加强供水、供电、供气、通讯、交通保障,集中资源确保新能源产业重点项目顺利推进。(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市生态环境局花都分局、区发展改革局、区水务局、广州花都供电局、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区科技工业商务信息化局、区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2.强化资金和金融服务保障。设立新能源产业发展基金,支持新能源企业初期建设、产业链构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发挥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先行优势,深化“穗碳”平台等工具在政府、金融机构、企业端的推广应用,引导金融机构综合运用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绿色保险等方式,服务新能源产业项目。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碳排放权交易中心,参与修订绿色金融标准。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根据国家产业政策扶持重点,加强与上级部门对接,指导企业加强项目申报,积极争取各级各类政策资金扶持。协助企业进行碳排放管理,推动企业在广州碳排放权交易中心开设碳账户。(区金融局、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局、区科技工业商务信息化局、广州花都供电局、广州智都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23.加强产业人才保障。加强新能源产业人才开发路线图研究,加快引进高端领军人才、创新团队和管理团队,加大战略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培育力度,实施筑巢引才、贴心育才、诚心爱才、真心暖才等人才引进培育“四大工程”。突出创新领军人才引领,鼓励企业设立新能源产业博士工作站和博士后工作站,定期遴选一批表现突出的带头人进行重点培育,加快建设知识型、创新型、技能型新能源产业当家人才队伍,不断提升产业人才效能。(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科技工业商务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