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实施数字化赋能行动。加强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制造业能源消费和碳排放等领域的应用,支持企业探索建设数字化能碳管控中心。聚焦能源管理、节能降碳、低碳能力等典型场景,推动重点用能设备上云上平台,形成感知、监测、预警、应急等能力,推广标准化“工业互联网+绿色低碳”解决方案,为生产流程再造、跨行业耦合、跨区域协同、跨领域配给等提供数据支撑,通过数字赋能加快工业绿色低碳转型。到2025年,力争建设5家以上数字化能碳管理中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实施绿色制造服务供应商引育行动。围绕绿色低碳转型需求,有序推进跨行业、跨领域合作,集聚节能环保装备、新能源储能、煤矿机械再制造等绿色制造服务资源,培育一批专业性强、行业特色明显的绿色制造服务供应商,在工业节能降碳、节水、资源循环利用等方面为行业企业提供服务。鼓励行业龙头企业与国内绿色制造服务供应商密切合作,建设一批行业绿色制造公共服务平台,协同推进绿色制造应用和发展,全面提升绿色制造服务水平。到2025年,培育1—3家绿色制造服务供应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
(十)实施绿色低碳制造标准引领行动。鼓励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组成联合体,聚焦绿色制造领域瓶颈问题,开展基础共性标准、关键技术标准和行业应用标准研究,构建满足发展需求、先进适用的标准体系。支持行业优势企业积极承担绿色制造标准研究工作,率先开展标准试验验证,积极主导或参与制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为行业普及推广积累经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工业绿色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动制造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工作,谋划重大工作安排,研究解决新情况、新问题,督促重点任务落实。依托“万人助万企”活动,加大政策宣讲和贯彻落实力度。各县(市、区)要建立工作机制,细化推进举措,完善配套政策,抓好组织实施。
(二)加强工业节能监察。聚焦重点行业、重点设备、新型基础设施等用能领域,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节能监察执法,依法依规查处违法用能行为,不断提升执法效能。大力开展工业节能监察业务培训,确保高质量完成工业节能监察任务。
(三)开展节能诊断服务。围绕节能节水、减污降碳、资源循环、综合能源管理等关键领域,对绿色低碳转型需求迫切的重点行业企业开展诊断服务,提出绿色低碳改造技术路径、工艺装备、软件开发及系统集成要点,制定解决方案,助力绿色低碳改造项目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