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需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制造及安装能力;
3.投标人应通过IS09001或IS014001系列质量保证体系标准认证,具有完备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储能系统集成商必须具备电池电芯、电池管理系统(BMS)、能量管理系统(EMS)、储能变流器(PCS)其中应至少有两项为自有品牌,并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储能系统集成商2019年至今累计具备500MW/1000MWh及以上的磷酸铁锂储能系统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包含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首页及签字页;需提供储能专用电芯厂家2019至今年与本次采购同类型储能电池累计200MWh及以上的磷酸铁锂储能系统供货业绩,权威机构出具的符合GB/T36276标准的最终型式试验报告,不接受阶段性报告;
6.储能系统采用新能源储能行业主流的280Ah磷酸铁锂电芯,并具有由国内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GB/T 36276-2018完整型式试验报告,投标时需提供电芯(与投标所用电芯品牌、型号一致)、电池pack、电池簇GB/T36276-2018型式试验报告。投标人需承诺实际供货电芯品牌、规格型号与投标一致;
7.储能系统集成商所选择的PCS厂家需提供近2019年至今累计150MW及以上PCS供货业绩,需提供相关业绩证明及具备CNAS和CMA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的型式试验检测,并提供检测报告;
8.2020年至今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提供承诺函);
9.近三年(2020年至今)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应具有独立审计机构审计过的最近三年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处于破产状况(提供银行资信等证明材料);
10.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11.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的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