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则》提出,对准入要求的储能电站(自并网即纳入市场)、统调并网电厂(公用燃煤火电、集中式风电和光伏(不含扶贫项目)、10(6)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并网的分散式风电及分布式光伏(不含扶贫项目),根据市场发展情况,逐步将其他分散式风电和分布式光伏纳入实施范围。
储能电站准入条件为独立储能项目或配建储能项目,通过技术改造满足独立储能项目同等技术条件和安全标准,可转为独立储能项目参与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涉及风光水火储多能互补一体化项目的储能,原则上暂不转为独立储能,暂不参与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原则上储能额定功率不低于2兆瓦、连续储能时长2小时及以上。
储能顶峰补贴0.5元/kWh!江苏发布新型储能项目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7月19日,江苏省发改委印发《关于加快推动我省新型储能项目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通知》提出,与电力调度机构签订并网调度协议的独立新型储能项目,在2023年至2026年1月的迎峰度夏(冬)期间(1月、7-8月、12月),依据其放电上网电量给予顶峰费用支持,顶峰费用逐年退坡,2023年至2024年0.5元/千瓦时,2025年至2026年1月0.3元/千瓦时。此前,征求意见稿中补贴标准2023年至2024年0.3元/千瓦时,2025年至2026年1月0.25元/千瓦时。
在迎峰度夏(冬)期间(1月、7-8月、12月),原则上全容量充放电调用次数不低于160次或放电时长不低于320小时,不结算充电费用,放电上网电量价格为我省燃煤发电基准价0.391元/千瓦时。
尖峰低谷电价比1.875:0.5!辽宁省完善分时电价机制
7月19日,辽宁省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建议的公告。
通知将每日用电分为高峰、平时、低谷三个时段,各8小时。
高峰时段07:30-10:30、16:00-21:00,低谷时段11:30-12:30、22:00-05:00,其余为平时时段。每年夏季(7月、8月)、冬季(1月、12月),每日17:00-19:00为尖峰时段,执行尖峰电价。
尖峰、高峰、平时、低谷时段电价比为1.875:1.5:1:0.5,即高峰和低谷时段用电价格在平时段电价基础上分别上下浮动50%,尖峰时段用电价格在高峰电价基础上上浮25%。
最高1.5元/kWh!贵州省电力需求响应实施方案(试行)发布
7月10日,贵州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印发《贵州省电力需求响应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