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营造更有活力的创新环境
(二十五)科技创新
66. 完善科技创新机制。优化科技企业孵化器及众创空间信息变更管理模式,加快完善“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全链条孵化育成体系,新增市级以上科创孵化载体50家以上,新增功能完备的科创载体面积达到160万平方米。聚焦“465”现代产业体系和“3010”重点产业链,组织实施市“太湖之光”科技攻关计划,着力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转化应用一批重大科技成果。深化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改革,探索完善科研人员职务发明成果权益分享机制。建立完善“专精特新”梯度培育体系,引导企业专注核心产品、掌握核心技术、把握核心市场。深入推进“链长制”工作,发挥产业集群发展工作专班作用,建立“一个产业集群、一名市领导、一个工作专班”工作模式,完善“六个一”工作机制。
67. 完善区域创新合作机制。高标准推动长三角—粤港澳(无锡)科创产业融合发展区建设,持续深化与香港知名高校合作,加快与澳门科学技术协进会建立合作关系,促进技术、人才、资本等创新要素跨区域自由流动。加强与港澳地区的科技合作,鼓励企业主动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深度参与太湖湾科创带建设,持续开展经贸和技术研发合作。
(二十六)促进劳动就业
68. 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完善劳动投诉申诉处理、争议解决等工作机制,提升咨询、指导、调解等服务效能。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保障劳动者合法合规报酬权益。推动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完善政府部门、工会、企业共同参与的协商协调机制。全面落实职工培训政策措施。推进落实企业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支持企业吸纳更多重点群体就业。加强灵活就业人员权益保护,开展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逐步提高灵活就业人员获得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障的覆盖面。完善流动人才档案市、市(县)区联动服务机制,丰富市、市(县)区联动服务内容,持续提升档案服务效能。
(二十七)公共服务
69. 加大公共服务配套。全面实施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管理,持续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动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建立居民服务“一卡通”。加快异地就医报销、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交通出行、旅游观光、文体体验等一体化服务,进一步拓展“一卡通”适用范围。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实施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统筹商业、养老、医疗、社保等便民事项,整合构建“15分钟为民服务圈”。促进多层次医保衔接,完善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