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相关建议
一是进一步完善用户侧储能峰谷电价机制。建议统筹考虑当地电力系统峰谷电价差率、新能源装机占比、系统调节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峰谷电价差。结合当年电力供需情况、天气变化等因素灵活调整,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在峰谷电价的基础上推行尖峰电价机制,以进一步提高用户侧工商业配储的盈利空间。
二是深化用户侧电力辅助服务市场机制。进一步明确用户侧储能场景可以参与的各类电力辅助服务品种、补偿类型。针对用户侧储能为电力系统运行整体服务提供的电力辅助服务,探索将补偿费用由发电企业、市场化电力用户等所有并网主体共同分摊,逐步将非市场化电力用户纳入补偿费用分摊范围。
三是完善用户侧电力需求响应机制。研究推动将包括工商业配储、备用电源等在内的可调节资源纳入电力电量平衡,发挥用户侧储能削峰填谷、促进电力供需平衡和适应新能源电力运行的作用。
四是健全用户侧储能全流程安全管理机制。无论是工商业配储还是备用电源,其建设地点通常靠近工商业,站点旁的人员及公众财产相对密集,因此对于用户侧储能的安全管理应当尤为重视。对于用户侧储能的安全,应进行全流程的管理,加快完善用户侧储能安全管理制度规范,不断加强储能安全技术攻关,完善基于用户侧储能项目技术升级和安全性的检测认证和监督体系,建设并运营好国家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监测信息平台,防止用户侧储能存在“一建了之”行为造成的安全隐患。
1.数据统计范围:国家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监测信息平台收集的全国电力安委会19家企业成员单位500kW/500kWh以上电化学储能电站数据。
2.因统计范围仅为全国电力安委会19家企业成员单位,用户侧储能统计数据有限。
3.来源:政策及数据由中电联电动交通与储能分会整理,引用须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