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拓展融合应用场景。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数字技术应用场景开放制度,编制发布应用场景建设需求清单,为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提供测试孵化、创新应用的良好环境。支持在数字中国建设峰会场馆、福州滨海新城核心区、马尾物联网基地、平潭综合实验区和数字经济核心产业集聚区、重点园区等区域开展数字技术集成应用探索。(责任单位:省数字办,省直有关单位,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五)创新融资服务机制。鼓励采取银团贷款、投贷联动等方式,加大对新型基础设施信贷支持力度。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政策性银行低成本融资资金等,支持新型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支持符合条件的新型基础设施项目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形成存量资产和新增投资的良性循环。(责任单位:省发改委、财政厅、金融监管局、数字办、人行福州中心支行、福建银保监局、厦门银保监局、福建证监局、厦门证监局)
(六)强化安全运行保障。把安全发展贯穿于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维护全过程,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定,采取有效措施排查治理隐患,防范化解风险。加强新型基础设施领域项目资金管理,强化谋划、审批、招标、施工、验收、运营全过程廉政监督。加强数据采集、存储、使用、传输等全生命周期管理,健全数据安全保障体系。(责任单位:省直有关单位,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附件:重点指标分年度工作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