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基本要求: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民事主体。
供应商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投标人须为电芯制造商且为储能系统集成商。(2)电芯制造商与储能系统集成商的联合体,储能系统集成商应至少能生产储能系统中BMS、PCS或EMS的一项。
供应商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业绩要求:
(1)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累计完成600MWh及以上磷酸铁锂储能系统国内合同供货业绩,其中至少有2项100MWh及以上磷酸铁锂电芯储能系统国内合同供货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面、能体现储能系统装机容量及供货范围页面、签字盖章页);
(2)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所投电芯储能累计不少于800MWh的供货业绩。(须附业绩合同关键页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页、能体现单体电芯容量的合同页、合同签字盖章页)。
供应商其他要求:投标储能产品型号须具有第三方出具的电芯、电池模块、电池簇、PCS型式试验报告;投标储能产品型号须具有第三方出具的EMS、BMS系统检测或认证或型式试验报告。
供应商拟投入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无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备注: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