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产业结构。以能源绿色发展、低碳发展为方向,主动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发展,依托市工业新城、广海湾经济开发区、粤港澳大湾区(珠西)高端产业集聚发展区等重点平台产业聚集带动,主动对接粤港澳大湾区的要素溢出和产业转移,以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为核心,筑牢传统优势产业基础,培育壮大新兴产业集群。按照“一市一策、一业一策、一企一策”要求,以优化产业结构为重点,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高附加值产业和第三产业。加快优化存量,紧盯重点地区、园区、行业、企业,挖掘节能潜力,倒逼增加值贡献小、工艺水平低、能耗高的企业转型,遏制能耗过快增长。
优化能源结构。大力提升天然气利用水平,增加天然气占一次能源比重,继续压缩煤炭消费,合理控制石油消费,增加电力占终端能源的比重,加快实施天然气热电联产集中供热或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稳步推进台山核电二期、三期前期工作,力争“十四五”期间开工建设。
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严控电力用煤,对电力行业煤炭消费实施总量控制,积极与省电力调度部门和省、江门市能源主管部门对接,对台山市电力用煤超过总量临界值采取必要措施,保证区域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完成。在“无燃煤区”内,禁止新增使用原煤或其他高污染燃料的项目;对“无燃煤区”以外新增的燃煤项目,必须实行煤炭等量或减量置换。
2.深入推进重点领域节能。
以工业、建筑和交通领域为重点,以拓宽节能空间、推进节能工作覆盖面为重心,通过强化行业能效准入,实施各项能效提升计划,大幅提升台山市能源利用效率。
持续提升工业能效水平。进一步实施锅炉(窑炉)改造、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余热余压利用、清洁生产审核、电平衡测试等工作。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能效对标管理,鼓励重点用能单位在深入分析自身能源利用状况并与国内外同行业先进企业能效指标进行对比分析的基础上,确定标杆,制定切实可行的对标改进方案和实施计划,落实管理和技术改造措施,充分挖掘节能潜力。推进重点企业能效监控体系建设。引导重点用能企业建设智慧能源管控中心,采用自动化、信息化技术和集约化管理模式,对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涉及的各类能源的生产、输送、分配、使用等环节进行集中监控管理,实现能源精细化管理目标。
持续强化建筑节能。将节能理念贯穿于规划、设计等环节,在控制性详规和项目前期阶段,研究制定集节能、低碳、绿色大成的规划控制性指标与引导性内容,作为规划管理及土地出让的重要抓手。加快推进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充分释放建筑节能潜力。按照“因地制宜、物尽其用、自发自用、就地消纳”为基本配置原则,推进产业园区、物流园区、交通枢纽、商业中心、大型公共建筑等的综合能源利用。健全建筑节能标准体系,全面实施《广东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新建建筑应满足现行国家和地方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推进太阳能光热、光电、空气源热泵、地(水)源热泵等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实施民用建筑节能评估和审查,严格控制建筑使用年限,防止频繁出现建筑拆除重建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