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大力推广可再生能源利用。
充分研究和开发太阳能光伏、风电、生物质能、海洋能、氢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利用潜力,完善落实配套政策,推进可再生能源技术应用和产业化发展,将可再生能源作为台山市能源供应的重要补充。
大力推广利用太阳能。探索光热、光电等多元化利用途径,充分调研和重点推进现有及规划期内可实施的“渔光互补”和“农光互补”项目。积极推广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推广光伏建筑一体化建设。
因地制宜开发利用生物质能。以市政污泥、生活垃圾等生物质能的资源化清洁循环利用为重点,结合生活垃圾科学化集中化处理、发展循环经济等原则。“十四五”时期重点建设台山市静脉产业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25兆瓦),其中一期处理量为1000吨/日、污泥处理厂处理量为100吨/日,二期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规模处理量为500吨/日。
合理有序发展海上风电。加强风电资源勘测,在做好环境保护的前提下,做好海上风电场址储备和前期工作,因地制宜推进海上风电项目建设。推进建设自动化养殖装备、漂浮式风机基础、智慧示范区大数据中心等装备制造项目,研究探索“海洋牧场”(海上风机网箱一体化养殖)及海水制氢等发展模式,推进海上风电与海洋生态可持续发展。
有序推进抽水蓄能。科学研究抽水蓄能电站项目选址,因地制宜实施以安全、环保为目标的抽水蓄能电站建设,有序推进黄茅岗地区抽水蓄能项目的前期工作。
积极推进氢能研究。基于台山市未来海上风电发展情况,积极培育海上风电制氢等实施路径,引导企业从可再生能源制氢角度打开氢能源产业市场,增强企业间的联系与合作,探索建立氢能制备为主的核心产业链条,拓宽氢源渠道。
积极布局天然气水合物开发利用。加强与广州、深圳合作,积极引进天然气水合物研究和开发利用人才,推进天然气水合物勘查开采前期工作,形成天然气水合物开发利用技术储备力量。
4.安全高效发展核电。
在保证台山核电一期顺利运行的基础上,以及保障安全和质量的前提下,有序开展并启动台山核电二期、三期项目的前期和筹备工作,力争项目在“十四五”期间动工建设,并加快推进台山核电配套储能项目建设,打造安全稳定的能源供应系统。
5.夯实煤电兜底保障。
立足我市能源供应储备基地定位,推动煤电和新能源的优化组合,结合本地能源资源禀赋及外部清洁电力供应形势,大力推进本地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有序推进台山电厂三期超超临界燃煤发电项目建设,牢牢守住煤电兜底保障底线,致力于担当能源基石。
专栏4 多元清洁能源体系
1.天然气热电联产:建设台山工业新城综合能源站项目、广海湾热电联产项目等。